1、 ICS 01.080.10 CCS A 22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334.82021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 8 部分:餐饮住宿 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English for Public Signs Part 8:Accommodation and Catering 2021-09-24 发布 2022-01-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334.82021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译写要求和方法.1 附录 A(资料性)餐饮业场所名
2、称及服务信息、从业人员名称、中餐和西餐菜肴名称英文译法示例 4 附录 B(资料性)住宿业场所名称及服务信息、部门名称和从业人员名称英文译法示例.15 DB11/T 334.8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 DB11/T 334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的第 8 部分,DB11/T 334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通则;第 1 部分:交通;第 2 部分:文化旅游;第 3 部分:商业金融;第 4 部分:体育;第 5 部分:医疗卫生;第 6 部分:教育;第 7 部分:邮政电信;第 8 部分:餐饮住
3、宿。本文件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中译语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明明、黄庆、杨永林、戴曼纯、Michael Crook、陈平、黄芳、王翀、郝蕊、赵亚茹、郭瑛、白茹、柴瑛、刘四元、罗洪燕。DB11/T 334.82021 III 引 言 2020 年 7 月 1 日,北京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这是我市首部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政府规章,标志着我市规范外语标识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本文件是 DB11/T 3
4、34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的第 8 部分餐饮住宿,是北京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配套的专业技术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符合我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在首先使用我国语言文字的前提下进行。DB11/T 334 拟由以下部分构成:通则;第 1 部分:交通;第 2 部分:文化旅游;第 3 部分:商业金融;第 4 部分:体育;第 5 部分:医疗卫生;第 6 部分:教育;第 7 部分:邮政电信;第 8 部分:餐饮住宿。DB11/T 334.82021 1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 8 部分:餐饮住宿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餐饮住宿领域公共
5、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要求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餐饮业场所名称及服务信息、餐饮业从业人员名称、中餐和西餐菜肴名称、住宿业场所名称及服务信息、住宿业部门名称和从业人员名称的英文译法。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6159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GB/T 30240.1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 GB/T 30240.9 公共服务领
6、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9部分:餐饮住宿 DB11/T 334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30240.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餐饮业 catering 向消费者提供餐饮及相关服务的商品生产经营行业。3.2 住宿业 accommodation 向消费者提供住宿及相关服务的行业。4 译写要求和方法 4.1 译写要求 4.1.1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在 GB/T 10001.1 中已经规定了相应的图形符号时,应首先按照标准的规定使用公共信息图形标志。使用国际通用标识符号或图标的,可不提供英文译写。DB11/T 334.82021 2 4.1.2 餐饮住宿领域公共场所中文标识采用英文译写时,英文单词的大小写应符合 DB11/T 334 的规定;采用汉语拼音标注时,拼写应符合 GB/T 16159 的规定。4.2 译写方法 4.2.1 餐饮业和住宿业场所名称 4.2.1.1 酒家、酒楼、菜馆、餐馆、餐厅、饭庄、食府以及饮食店等仅提供餐饮服务的服务机构,译作 Restaurant。4.2.1.2 宾馆以及提供住宿的酒店、饭店等译作 Hotel,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