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枣庄市薛城区枣庄市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236728 上传时间:2023-02-21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20.1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枣庄市薛城区枣庄市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枣庄市薛城区枣庄市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枣庄市薛城区枣庄市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枣庄市薛城区枣庄市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枣庄市薛城区枣庄市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枣庄市薛城区枣庄市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 时 06 分,位于薛城区武夷山路与海河路交汇处东南侧的枣庄市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枣庄润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楼项目建筑工地,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造成 2 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48.3 万余元。8 月 29 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有关要求,枣庄市政府组织市应急局、市监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薛城区政府

2、等单位有关人员,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成立了枣庄市政府薛城区枣庄市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有关证件和资料以及专家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概况1.枣庄市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开发商),成立于 2000年 7 月 14 日,注册资本伍仟叁佰万元,法定代表人殷允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4007242873261,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装饰装修材料销售。2.枣庄市新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方),成立于 1998 年8 月 6 日,注册资本壹仟伍佰零陆万元,法定代表人赵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4008630448854,经营范围为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钢结构、金属门窗、防腐保温防水工程;水电暖安装;装饰材料、五金配件、工艺美术制品、钢材、木材、建材、塑料制品销售;电动门、卷帘门生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房屋出租。3.枣庄市延

4、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吊篮施工方),成立于2007 年 10 月 23 日,注册资本叁拾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延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403668066288W,经营范围为机电安装、维修;建筑机械租赁、安装,机电设备租赁,铝合金模具租赁;建筑劳务分包。(二)事故现场情况1.事发当天的天气情况:晴转多云,温度 21-31 度,偏北风3-4 级。2.事发现场有关情况:事发现场位于薛城区武夷山路与海河路交汇处东南侧的枣庄市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枣庄润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楼项目建筑工地。该综合楼东西长 138.56 米,南北宽 51.06 米,高 42.08 米,共 8 层。该建筑工地共

5、有高处作业吊篮 20 台,事发的吊篮位于综合楼第 6 层半西北角位置,距地约 27.5 米,是工地第 14 号吊篮。该吊篮长4 米,宽 0.75 米,护栏高 1.2 米,型号为 ZLP630,出厂编号为1511538,出厂日期为 2015 年 11 月 8 日。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8 月 28 日上午,枣庄市延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 3 名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马洪伟、刘博、张可可,对建筑工地吊篮进行移位作业。9 点 06 分,马洪伟、刘博、张可可所在的第 14号吊篮在下降过程中,吊篮的悬吊平台左侧突然下坠,悬吊平台倾覆,悬吊平台靠其右侧工作钢丝绳悬挂至距地面约 27

6、.5 米处的位置,马洪伟、刘博直接高空坠落,张可可双手抓住安全绳滑落一定距离后坠落。悬吊平台倾覆时,3 人均未系安全带、未佩戴安全帽。(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正在工地附近挑选不同型号石材的张德刚跟工友王恩猛、项目经理甘宜岭等听到声音后,跑到事发现场,甘宜岭让张德刚赶紧拨打 120 急救电话。10 分钟后,枣矿集团总医院的 120 救护车到达现场,对 3 名伤者进行了现场急救。随后公安、应急、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和薛城区政府领导陆续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其中 2 名伤者经医院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另外 1 名伤者送至医院救治。三、事故的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建筑工地第 14 号高处作业吊篮的悬吊平台两侧工作钢丝绳长短不一,其中左侧工作钢丝绳未垂落到地面,造成该侧提升机下降过程中,因无工作钢丝绳缠绕致使吊篮的悬吊平台左侧突然下坠、悬吊平台倾覆,导致马洪伟、刘博两人从悬吊平台上高空坠落死亡,张可可从悬吊平台上高空坠落后由于双手抓住安全绳滑落一定距离坠落受伤。(二)间接原因1.技术方面。一是事发的第一是事发的第 1414 号高处作业吊篮的悬吊平台两侧均未设置号高处作业吊篮的悬吊平台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事故案例 > 高处坠落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