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洪山区樾江府二期项目“112”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1 月 12 日 12 时 30 分左右,位于洪山区白沙洲四坦路 8 号的樾江府二期项目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96 万元。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5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为组长单位,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城建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洪山区樾江府二期项目“112”一般坍塌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
2、勘验、调查取证,人员询问和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一、事故项目及参建单位基本情况(一)事故项目基本情况(一)事故项目基本情况事故项目为洪山区樾江府二期项目,位于洪山区白沙洲四坦路 8 号。该项目主要新建 2 栋住宅楼、1 栋公租房、菜市场、配电房及社区商业用房,总建设规模 67236.6 平方米。事发时,该项目处于基础工程施工阶段,正在进行基坑支护冠梁施工。(二)参建单位基本情况(二)参建单位基本情况1.1.建设单位为武汉城鑫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为武汉城鑫联房
3、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鑫联房地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城鑫联房地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5MA4KQU6M4H91420115MA4KQU6M4H,住所为洪山区,住所为洪山区张家湾街特张家湾街特 1 1 号长征集团综合大楼号长征集团综合大楼*室,法定代表人杨某,注册室,法定代表人杨某,注册资本人民币资本人民币 50000500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园区建设。销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园区建设。2.2.施工
4、单位为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施工单位为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桥局七公司)、武汉市天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时桥局七公司)、武汉市天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时建筑公司)联合体。建筑公司)联合体。大桥局七公司,施工总承包联合体牵头单位,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765177706010XD,住所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部区桥梁产业园,法定代表人王某某,注册资本人民币 36029.7878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承包施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桥梁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设计等。该公司持有湖北省住
5、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鄂)JZ 安许证字2012007835,有效期至 2024年 10 月 18 日。该公司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142045293,主要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天时建筑公司,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731071881X,住所为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恒春里*号,法定代表人赵某,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等。该公司持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
6、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鄂)JZ 安许证字2005001418,有效期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该公司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142037285,主要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3.3.监理单位为武汉飞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武汉飞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虹监理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飞虹监理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3000883825914201003000883825,住所,住所为江汉区长江日报路为江汉区长江日报路*号号*层,法定代表人荣某某,注册资本人层,法定代表人荣某某,注册资本人民币民币 150015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电、机电安装、电力工程监理);工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电、机电安装、电力工程监理);工程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等。程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等。该公司持有湖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