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讲解了为了实现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目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的规定。该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包括实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编制人口发展规划,推动生育政策与其他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等。同时,文件强调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基层组织的具体实施责任,并指出全市各级政府应保障计划生育工作的经费投入。此外,该规定还提及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简化办事流程;明确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享受免费婚前孕前医学检查等优生健康服务;组织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工作,提供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防控服务;实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确保技术服务质量。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适用于广东省广州市户籍居民和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组织。这一规定不仅为上述人群提供了具体的计划生育服务指导和支持,也为各机构和组织依法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明确依据,确保所有相关人员能够遵守并执行相关规定,共同推进广州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