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广东省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237544 上传时间:2023-02-24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6.1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东省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广东省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广东省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广东省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广东省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广东省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发 文 号:粤安监职卫20167 号发布单位: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6-03-07关于印发广东省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卫生计生委,顺德区市场监管局:为控制、减少和消除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610 号)文件要求,省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广东省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

2、实施。按照方案要求,请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报送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及两类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 2),并于 2017 年 12 月 10 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及有关汇总表(附件 3、4)。联系人:职业健康处林志雄、苏文进;联系电话:020-83135490,83135491,传真:020-83135491。附件:广东省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 年 3 月 7 日附件广东省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近年来,我省组织开展了陶瓷制造等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初步成效,但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企业仍然

3、存在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及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现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610 号)的总体部署,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治理范围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岗位粉尘浓度治理达标”这一主要任务,以监督执法与典型示范为抓手,推动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完善防尘设施和强化职业卫生管理,推动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落实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有效遏制尘肺病的发生。(二)治理范围。(二)治理范围。陶瓷生产企业:包括建筑陶瓷生产、卫生洁具生产、日用及其他陶

4、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企业:包括耐火材料原料生产、耐火砖制造。(三)工作目标。(三)工作目标。在全面实施工程治理的基础上,达到“七个七个 100%100%”的要求:一是粉尘危害重点岗位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二是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粉尘劳动者培训率 100%;三是粉尘危害定期检测率 100%;四是接触粉尘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 100%;五是按“一企一档,一人一档”要求建立接触粉尘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率100%;六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率 100%;七是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率 100%。通过治理,两类企业工作场所

5、职业卫生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职业卫生管理基础得到明显提升,粉尘危害得到有效治理。二、工作步骤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一)启动阶段(一)启动阶段(20162016 年年 3 3 月月-6-6 月底)。月底)。1.1.排查摸底。排查摸底。各地在近年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核实、更新两类企业职业卫生基本数据,全面掌握本地区两类企业的数量、注册类型、所属行业领域、生产规模、从业人数(含劳务派遣工)、接触粉尘岗位及人数,并登记造册,建立健全治理工作基础档案(相关调查及汇总表格见附件 1、2)。2.2.制定方案。制定方案。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治理工作

6、方案,进一步细化要求、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节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市、县级治理任务。3.3.宣传发动。宣传发动。各地要结合 2016 年“安全生产月”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召开两类企业治理工作启动部署会,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把治理要求传达到两类企业,让企业明确治理的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和时间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要将具体实施方案、两类企业基本情况(见附件 2)于 20162016 年年 6 6 月月 3030 日前日前报送省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二)企业排查治理阶段(二)企业排查治理阶段(20162016 年年 7 7 月月-2017-2017 年年 6 6 月月底)。底)。安全监管部门主要任务:一是树立样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任务:一是树立样板。各有关地区要选择防尘设施效果好、职业卫生管理规范的大中型企业作为样板,通过组织观摩学习、召开现场会等形式,以典型示范推进治理工作。每个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县(市、区及东莞、中山、顺德各镇街)应至少各树立 2-3个典型。各地树立的样板企业名单请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前报送省安全监管局,省安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规范 > 地方法规 > 广东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