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明合通信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71”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7 月 1 日 13 时 45 分,湖北明合通信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双溪桥镇孙鉴村联通通信光缆改线施工工地发生了一起触电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10 余万元。事故发生后,咸宁市委、市政府和咸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妥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咸安区政府立即启动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咸安区政府、应急局、公安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54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2019年 7 月 6 日,成立了由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经信局、咸安区政府等部门组成,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人参加的湖北明合通信有限公司“71”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聘请了通信施工方面的专家,全程参加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验测试、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
3、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时间:(一)事故发生时间:2019 年 7 月 1 日 15 时 45 分(二)事故发生地点:(二)事故发生地点: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孙鉴村(三)事故类别:(三)事故类别:触电(四)死亡人数:(四)死亡人数:1 人(五)直接经济损失:(五)直接经济损失:110 余万元二、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一)事故工程概况(一)事故工程概况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孙鉴村联通通信光缆是中国联合通信网络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咸宁联通”)运营管理的通信光缆。咸宁联通与湖北明合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合通信”)签订了2018-2019 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
4、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综合代维服务框架合同(明合),委托明合通信提供咸宁联通自有光缆线路、无线基站等设施、设备的日常巡视、巡检、维护以及抢修等工作。明合通信在履约过程中,将劳务外包给李忠义施工队,由李忠义施工队负责施工作业。事发工程为正在进行维修的工程。(二)相关单位概况(二)相关单位概况1.1.光缆产权企业基本情况:咸宁联通成立于光缆产权企业基本情况:咸宁联通成立于 20012001 年年 3 3 月月1616 日,负责人陈林,营业期限日,负责人陈林,营业期限 20012001 年年 3 3 月月 1616 日至日至 20502050 年年 4 4月月 2020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日,统一社会
5、信用代码:91421200726139634J91421200726139634J。在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为:在咸宁市范围内经营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9001800MHZGSM 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TD-LTE)、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等网络、通信服务。咸宁联通与明合通信签订2018-2019 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综合代维服务框架合同(明合),合同约定咸宁联通委托明合通信代维咸宁市范围内,咸宁联通自有光缆线路、无线基站、接入网线路基设备的日常巡视、巡检、维护以及抢修,以及涉及
6、的代维对象的零星修理服务。双方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了代维工作安全责任协议,书面约定:明合通信应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应根据不同工作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应根据代维工作特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向代维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咸宁联通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配备了一名专职安全员,公司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工作,光缆、基站的日常管理维护由运维部负责。2.2.光缆代维企业基本情况:该光缆代维企业为湖北明合通光缆代维企业基本情况:该光缆代维企业为湖北明合通信有限公司。信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9 月 28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0066549405XE,营业期限长期。在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廖圣若,注册资本 31888 万元,经营范围为:通信工程施工、通信网络综合代维服务、劳务分包等。该公司在咸宁设立了湖北明合通信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具体负责与咸宁联通代维协议的履约。湖北明合通信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以下简称:咸宁明合)成立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负责人:马在军,身份证号:420528197702131819,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