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市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416”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4 月 16 日上午 10 时左右,武汉大圣易通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圣易通公司”)作业人员在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 318 号的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排水公司”)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厂”)进行潜水泵抽水作业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 2 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共 203.6 万元。事故发生后,副省长徐文海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组织倒查、严肃问责,同时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把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抓细抓实抓到位。市委副书记、市长程用文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全力组织搜
2、救失踪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工作,稳妥处理善后事宜,举一反三,查明原因,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迅速指挥调度,全力开展搜救、妥善处理善后、依法组织调查和举一反三排查隐患防范事故。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分管负责人以及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集团”)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督导救援搜救处置。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54 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一、事故有关单位及合约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1.1.大圣易通公
3、司。大圣易通公司。事发污水处理厂清淤作业承包单位,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MA4KM0XB2F,住所为洪山区徐东路*号,法定代表人江某某,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管道工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机电一体化工程、电子工程、建筑防水、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人力资源服务;建筑劳务分包。2.2.市排水公司。市排水公司。事发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管理主体、清淤作业发包单位,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300207919M,住所为洪山
4、区团结大道*号*栋,法定代表人谭某,注册资本人民币88027.43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从事排水设施及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及维护;排水和污水处理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2012 年 4 月 25 日,与武汉市水务局签订了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取得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资格,特许经营期 30 年。事发地点为市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该厂污水处理服务范围北抵汉江、东临长江、西抵郭琴西路和三环线、南达南太子湖,服务面积约 122 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 130 万人,设计日污水处理量 15 万吨,持有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 91420100300207919M00
5、7R,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3.3.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镇控股三镇控股公司公司”)。)。市排水公司上级管理单位,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7071163060,住所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发大厦,法定代表人黄某,注册资本70956.9692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水环境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利相关咨询服务。4.4.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水务集团市水务集团”)。)。三镇控股公司的控股单位(持股比例 40.18%)
6、,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300245827B,住所为硚口区解放大道*号,法定代表人黄某,注册资本1270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给排水行业的投资、建设、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测绘、物探;给排水、节水、环保相关设备及物资的生产、销售和维修。(二)合约情况(二)合约情况因污水处理厂 1#氧化沟的污泥浓度超标,需进行清淤处理,市排水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与大圣易通公司签订了清淤服务合同,由大圣易通公司负责完成该厂 1#氧化沟的清淤作业。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及信息报送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22 年 4 月 16 日早上 8 时 30 分左右,大圣易通公司生产经理彭某带领公司 9 名清淤工人携 3 台潜水泵到污水处理厂 1#氧化沟进行清淤前准备工作,临时安装变频配电箱、铺设塑胶水龙带。9 时 30 分左右,因其中 1 台潜水泵故障率高,为测试该潜水泵性能,彭某安排罗某安、罗某明、龚某某、张某某等4 名工人用 2 根绳索捆绑在潜水泵吊环上,绳索另一端分系于6#曝气转刷操作平台东侧的护栏上,将潜水泵吊放到下方池内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