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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玉塘街道喜德盛碳纤有限公司“6·1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240452 上传时间:2023-03-02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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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光明区玉塘街道喜德盛碳纤有限公司“619”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6 月 19 日 8 时许,光明区玉塘街道深圳市喜德盛碳纤科技有限公司 6#厂房一楼,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 1 人受伤。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或者委托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批复(深光府函2021139号)的规定,成立了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光明公安分局、区群团工作部、区住房建设局、玉塘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的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

2、查取证、技术鉴定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具体情况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1.发包单位:深圳市喜德盛碳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德盛碳纤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9884937F,法定代表人:谭伟坤,兼任总经理职务,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玉律社区第五工业区 22 号。主要经营范围:碳纤维产品、复合材料产品、自行车零部件、健身器材、运动器材

3、、其它体育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施工单位:深圳市源祝建筑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祝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LKRYXL,法定代表人:康祝平,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坣岗社区岗头路 22 号 114。主要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装饰、装修等。3.分包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兴旺不锈钢门窗店(以下简称:“兴旺门窗店”),类型: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300MA5GWGH822,经营者:杨玄根,经营场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红星社区温屋东一巷 5 号 102,主要经营范围:不锈钢防盗窗、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雨棚等。(二)

4、事故发生区域有关情况(二)事故发生区域有关情况发生事故地点位于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玉律社区第五工业区 22 号深圳市喜德盛碳纤科技有限公司 6#厂房,6#厂房共 4 层,每层建筑面积 1600。发生事故位于 6#楼 1 楼 A2摆放车间,该摆放车间面积约 80。外墙窗户分上下两层,由于老化破损需要更换。(三)工程发包情况(三)工程发包情况2022 年 6 月 17 日,喜德盛碳纤公司与源祝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书,约定了工程价款是 1800 元,由源祝公司公司负责德盛碳纤科技有限公司 6#厂房一楼的窗户维修项目,包拆包换,同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约定了安全施工措施。随后,源祝公司负责人康志平,将该

5、窗户维修项目口头分包给了兴旺门窗店,由兴旺门窗店经营者杨玄根负责新窗户的制作和安装工作,口头约定一平方 230 元,大约有 6 平方左右。二、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22 年 6 月 19 日,早上 7 点 40 分许,源祝公司的工人申太龙、兴旺门窗店经营者杨玄根通过人字梯爬上吊顶,拆除喜德盛厂房一楼的旧玻璃窗。当申太龙踩在第二块岩棉板,杨玄根踩在第二块跟第三块岩棉板接缝处时,突然两块岩棉板不受力直接塌陷掉到地面,杨玄根也随之摔落下去。源祝公司负责人康志平接到消息后,安排人员将杨玄根送往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检查治疗。(二)事故救援与应急处置情况(二)事故救

6、援与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光明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玉塘街道办等部门接报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该起事故信息报送渠道通畅,信息流转及时,应急响应迅速,响应程序正确,现场处置得当。(三)事故现场有关勘查情况(三)事故现场有关勘查情况1.经勘查,吊顶岩棉板以及掉下来的两块岩棉板有明显的鞋印,经过鞋底比对,有杨玄根、申太龙的鞋印,墙边放有高 2.14 米的金属人字梯,为工人上下吊顶使用。2.吊顶下边沿离室内地面高度约 2.83 米,吊顶留下的洞口长 3.3 米,宽 2.15 米。依据 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第第 3.13.1 条条规定: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或 2m 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属高处作业。涉及高处作业,杨玄根作为高处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3.吊顶材质为岩棉板,属于轻质型材,掉下来的两块岩棉板均为长 2.15 米,宽 1.65 米,厚度 0.05 米。涉事作业工人在事故吊顶行走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5.2.8 在轻质型材等屋面上作业,应搭设临时走道板,不得在轻质型材上行走。三、事故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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