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讲解了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目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流程,旨在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安全应急产业,优化区域布局,支撑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办法明确了示范基地是以安全应急产业作为优势产业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开发区或工业园区,并将其建设分为培育期和发展期两个阶段。该文件详细规定了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包括综合类和专业类示范基地的具体指标体系,以及通过在线平台进行申报的具体流程。同时,对评审命名过程进行了描述,指出由工信部会同发改委、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并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基地的发展情况。对于未达到标准的创建单位,允许延长培育期,但最终仍未满足条件者将被撤销命名。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部门。这些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示范基地的初审和上报工作,并配合国家部委指导各地开展示范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此外,该办法也适用于所有希望参与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创建的企业和机构,为它们提供了明确的申报指南和发展方向,有助于推动全国范围内安全应急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