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化工项目安全管理措施(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根据相关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各装置、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3)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应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新工人上岗产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4)安全投入应符合安全要求,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定期进行安全评价;(5)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和危险源辨识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异常情况下的应变能力;(6)建立设备档案,制定设备管理责任制,做好定期检修和日常维护工作;(7)生产、使用、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设置醒目的中文安全警示标志;(8)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并组织员工定期培训和演练,防止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