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燃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一般原则监理实施细则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规划编写并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对中型及以上的或专业性极强的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分部工程)或某一方面(分项工程、工序)如何进行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针对燃气工程施工中的重要的、关键性的部位,或针对至关重要的施工步骤,将监理人员应采取的措施编写成监理实施细则。对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或特殊结构的燃气工程,因对其施工艺或某些部位的施工质量或施工安全经验不足,成功的期望值不易确定时,可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于工程施工中的一般常规施工项目,是否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可由总监理工程师与专业监理工程师商定。监理单位也可采取编制通用的监理实施细则标准文本汇编的办法。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完成后,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送监理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备案,关系重大的还应报请监理单位技术总负责人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属于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文件,一般可不报送建设单位,也不发给承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