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201337号关于制定派车单制度的通知为有效规范我司客运车辆管理、促进道路旅客运输生产发展,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运行管理以及运输组织,防止车辆非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客运班线路牌统一由本司向运管机关领取,统一管理、核发。二、车辆在发班前对客运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安全检查,车辆检验合格、符合发车条件发签发派车单。三、驾驶员须领取派车单和车辆运营牌证后才能承担运输任务。四、营运车辆必须填写派车单,驾驶人员出车时必须携带派车单,按照派车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更改路线,并认真填写派车单内容,填定内容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五、完成运输任务后,驾驶员应及时将派车单和运营牌证交回公司办公室,管理人员做好牌证交接登记和保管工作。六、管理人员要认真对驾驶人员的派车单和行车记录进行复核,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妥善保管派车单。七、以上规定要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凡是发现不按规定执行或弄虚作假的一委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抄送:公司经理、副经理、公司各部门。 *县*运输公司 2013年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