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电气安全一、电气安全以防触电、防电气火灾爆炸、防静电和防雷击为重点,提出防止电气事故的对策措施。(1)防触电为防止人体直接、间接和跨步电压触电(电击、电伤),应采取以下措施:1)接零、接地保护系统。按电源系统中性点是否接地,分别釆用保护接零(TN-S、TN-C-S、TN-C 系统)或保护接地(TT、IT 系统)。在建设项目中,中性点接地的低压电网应优先釆用 TN-S、TN-C-S 保护系统。2)漏电保护。按 GB 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的要求,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TN、TT 保护系统中,在规定的设备、场所范围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部分标准称做漏电流动作保护器、
2、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和实现漏电保护器的分级保护。对一旦发生漏电、切断电源时会造成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装置和场所,应安装报警式漏电保护器。例如,、类手持电动工具和生活日用电器、I 类移动式电气设备及建筑施工场所、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和高温、潮湿、强腐蚀、金属占有系数大的场所(机械加工、造船、冶金、化工、食品加工、纺织酿造等行业生产作业场所等)以及公用、辅助场所(锅炉房、水泵房、食堂、浴室、医院、托儿所、旅馆、影剧院、游泳池、喷水池等)、所有插座回路和新制造的低压配电开关、动力柜(箱),机电设备的动力配电箱等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不允许停电的特殊设备和场所、公共场所的应急照明和安全设备,防盗报警电源
3、、消防电梯和消防设备电源均应安装报警式漏电保护器。3)绝缘。绝缘是指根据环境条件(潮湿、高温、有导电性粉尘、腐蚀性气体、金属占有系数大的工作环境,如机加工、铆工、电炉电极加工、锻工、铸工、酸洗、电镀、漂染车间和水泵房、空压站、锅炉房等场所)选用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类)的电动工具、设备和导线,釆用绝缘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等)、不导电环境(地面、墙而均用不导电材料制成)。上述设备和环境均不得有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装置。4)电气隔离。釆用一、二次电压相等的隔离变压器,实现工作回路与其他回路电气上的隔离。在隔离变压器的二次侧构成一个不接地隔离回路(工作回路),可阻断在二次侧工作的人员单相触
4、电时电击电流的通路。隔离变压器的一、二次间应有加强绝缘,二次侧回路不得与其他电气回路、大地、保护接零(地)线有任何连接;应保证隔离回路(二次侧)电压 U500V、线路长度 L200m,且二次侧电压与线路长度的乘积 UL 100000Vm;二次侧回路较长时,还应装设绝缘监测装置;隔离回路带有多台用电设备时,各设备金属外壳间应釆取等电位联结措施,所用的插座应带有供等电位联结的专用插孔。5)安全电压。直流电源釆用低于 12 V 的电源。交流电源用专门的安全隔离变压器(或具有同等隔离能力的发电机、独立绕组的变流器、电子装置等)提供安全电压电源(42V、36V、24 V、12V、6V)并使用类设备、电动
5、工具和灯具。应根据作业环境和条件选择工频安全电压额定值,如在潮湿、狭窄的金属容器、隧道、矿井等工作环境,宜釆用12V 安全电压。用于安全电压电路的插销、插座应使用专用的插销、插座,不得带有接零或接地插头和插孔;安全电压电源的原、副边均应装设熔断器作短路保护。当电气设备釆用超过 24V 安全电压时,必须釆取防止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6)屏护和安全距离屏护包括屏蔽和障碍,是指能防止人体有意、无意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的遮栏、护罩、护盖、箱匣等装置,是将带电部位与外界隔离,防止人体误人带电间隔的简单、有效的安全装置。例如,开关盒、母线护网、高压设备的围栏、变配电设备的遮栏等。金属屏护装置必须接零或
6、接地。屏护的高度、最小安全距离、网眼直径和栅栏间距应满足 GB/T 81962003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 防护装置设十与制造一般要求的规定。屏护上应根据屏护对象特征挂有警示标志。必要时,还应设置声、光报警信号和联锁保护装置;当人体越过屏护装置、可能接近带电体时,声、光报警启动且被屏护的带电体自动断电。安全距离是指有关规程明确规定的、必须保持的带电部位与地而、建筑物、人体、其他设备、其他带电体、管道之间的最小电气安全空间距离。安全距离的大小取决于电压的高低、设备的类型和安装方式等因素,设计时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安全距离。当无法达到时,还应釆取其他安全技术措施。7)联锁保护。设置防止误操作、误入带电间隔等造成触电事故的安全联锁保护装置。例如,变电所的程序操作控制锁、双电源的自动切换联锁保护装置、打开高压危险设备的屏护时的报警和带电装置、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电焊机空载断电或降低空载电压装置等。8)其他对策措施。防止间接触电的电气隔离、等电位环境和不接地系统,防止高压窜入低压的措施等。(2)电气防火、防爆对策措施为正确选用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和各种防爆设施,必须正确划分所在环境危险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