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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消防设计指南(电气工程电气培训讲义).pdf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264345 上传时间:2023-06-09 格式:PDF 页数:23 大小:311.9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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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四川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消防设计指南(试行)(试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零二二年一月二零二二年一月前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行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能很好的适用于现阶段规划建设,但由于历史发展阶段不同、技术水平及技术标准不完善等原因,城镇老旧小区在改造过程中受限于建筑结构等客观条件,在严禁“大拆大建”的工作要求下,无法完全执行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城镇老旧

2、小区消防改造难以整改或者无法整改,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也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将制约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更新工作的推进。受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牵头编制本指南。在编制过程中,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成立了课题组,结合当前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消防需求,广泛开展了调查研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邀请从事规范编制、消防设计、消防救援的专家进行审查,最终形成本指南。本指南以确保不降低城镇老旧小区原有消防安全水平为总原则,基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客观实际,总结归纳工作中存在的典型消防问题,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消防技术问题及适用消防

3、技术标准等提出了指导意见,力求实现消防安全性能整体提升和改善。同时,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为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本指南共分为 8 章,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基本规定;3 总平面布局;4 建筑构造和安全疏散;5 灭火救援设施;6 消防设施;7 用电安全;8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本指南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至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 69 号,邮编:610036,联系电话:028-8751215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主编单

4、位: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主要起草人:袁满张文华邱磊朱磊林耀文黄德祥甘廷霞余佳蔚何勤理王露熹何学超谢元一杨晓菡王纪锋张界宇蔡昌洪主要审查人:江刚赵克伟王宗存张向阳陈南廖曙江孙钢李国辉朱强胡英男目目录录1总则.12基本规定.23总平面布局.24建筑构造和安全疏散.35灭火救援设施.76消防设施.87用电安全.128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14本指南用词说明.18引用标准名录.1911总则1.0.1为了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破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存在的新老消防技术标准适用难题,规范和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的消防设计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指南。1.0.2本指南适用于四

5、川省行政区域内纳入了各地专项改造规划或年度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消防设计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1.0.3本指南不适用于木结构居住建筑、历史建筑、临时性建筑,以及村民自建住宅等消防改造。1.0.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得降低原有消防安全水平,鼓励按照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改造,在技术和经济可行基础上,实现消防安全性能整体提升。1.0.5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等的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时,应从其规定。1.0.6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利用对于不改变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宜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受条件限制确有困难的,应不低于原建筑物建成时的消防技术标准。1.0.7城镇老旧小区

6、改造的消防设计内容可按本指南执行,其他内容尚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基本规定2.0.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得改变住宅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确需改变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的,应报相关部门批准,并应严格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2.0.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的公共活动用房、托儿所及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老年人照料设施等场所应符合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规定。2.0.3鼓励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综合运用物防、技防措施,强化消防管理来满足消防安全需要,探索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实现改造可行性和技术合理性的统筹协调。3总平面布局3.1防火间距3.1.1住宅建筑的防火间距在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有关规定确有困难时,应结合现场情况采用不可开启的防火窗或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防火窗(门)等措施。3.1.2相邻两座住宅建筑的防火间距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规定,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其防火间距维持现状。31 相邻建筑外墙为不燃性墙体;2 建筑对应部位外墙均为无门、窗、洞口的实体墙;3 建筑对应部位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当不满足上述任一条件时,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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