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讲解了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相关的基本要求和规定,该规范的修订体现了国家对建筑物内居民健康重视的程度加深。文件确立了一系列针对新建、扩建以及改建等不同类型民用建筑项目的严格指标。通过对甲醛、苯系物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限定,明确了室内空气质量必须符合人体健康长期安全的要求。从施工材料源头管控做起,在建筑材料中严禁使用含高危害化学物质或超标的材料,并对装修工程实施全程监管。规定在施工完成后须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环境监测以确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才能验收交付使用,且定期复查机制得以健全确保居住环境质量长效稳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适用于所有参与民用建筑设计、建造及监理单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小区建设者、学校医院等公共事业部门建设管理者以及家庭装修公司负责人。它也为从事装饰装修的设计人员提供了具体执行标准。本规范为各类民用建筑工程提供了一整套完善的环境保护体系,在保障居民身心健康方面起到积极有效的指导作用。其广泛涉及多个领域的工程建设过程并作为强制性的国家标准成为建筑行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