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020.10 CCS Z 04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团体标准 T/CANSI 692023 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造修企业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Requirements of carbon emission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for the ship&offshore structure construction and repairment enterprises 2023-03-14 发布 2023-03-14 实施 中 国 船 舶 工 业 行 业 协 会 发 布 T/CANSI 692023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
2、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核算边界.2 4.1 概述.2 4.2 核算和报告范围.2 5 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3 5.1 核算步骤.3 5.2 核算方法.3 6 数据质量管理.7 7 报告内容和格式.7 7.1 概述.7 7.2 报告主体基本信息.7 7.3 碳排放量.7 7.4 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8 7.5 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8 附录 A(资料性)报告格式模板.9 附录 B(资料性)相关参数推荐值.15 参 考 文 献.17 T/CANSI 692023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
3、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扬子江船业集团公司、江苏新时代造船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谭效时、向可祺、韩占猛、宋晓晓、李明、罗文清、王天义、黄朝俊、李磊、董芳、蒲芃成、杨振民、张宏飞、周科伟、刘锋、徐振宇、孙国立、张亮亮、关攀博、张婷、华承贺、李敬岩、闫勇。T/CANSI 692023 1 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造修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船舶及海洋工
4、程装备造修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相关的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造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核算企业的碳排放量,并编制碳排放报告。船用中、低速机制造企业也适用本文件。注: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造修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船舶制造与修理、钢结构及移动钻井平台、浮动式生产平台、海洋工程作业平台、海洋工程辅助船总装等的企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13 煤
5、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 8984 气体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2723 天然气能量的测定 GB/T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T 38067 船舶制造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HJ 604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4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59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DB 21/3160 工业
6、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 31/934 船舶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3/2146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B/T 32150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报告主体 reporting entity 具有碳排放行为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GB/T 32150-2015,3.2,有修改 3.2 碳排放 carbon emission T/CANSI 692023 2 在特定时间段内释放到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气体(CO2)总量(以质量单位计算)。GB/T 321502015,3.6,有修改 3.3 燃料燃烧排放 fuel combustion emissions 燃料在氧化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GB/T 321502015,3.7,有修改 3.4 过程排放 process emission 在生产、废弃物处理处置过程中除燃料燃烧之外的由于物理或化学反应、二氧化碳工质气体逸散、废气处理等造成的碳排放。GB/T 321502015,3.8,有修改 3.5 净购入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emission from 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