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080 CCS A 12 1405 晋城市地方标准 DB 1405/T 0402023 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 2023-05-19 发布 2023-08-19 实施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1405/T 0402023 I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养老机构基本要求.1 5 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标志.1 6 养老机构等级划分方法.1 7 评定组织与程序.2 8 评定等级管理.3 附 录A (规范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内容方法表.4 附 录B (资料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申请书.31 附 录C (资料性)
2、养老机构自评报告.33 DB 1405/T 040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晋城市民政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本文件由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文件由晋城市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晋城市民政局、山西君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太原科技大学、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桐、王雪娥、王燕妮、韩玉霞、张瑶、龙科、王玲艳、柴春锋、李楠楠、刘理、赵春明。DB 1405/T 0402023 III 引言 本文件是依据GB/T 372762018
3、、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以及山西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文件中的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标志、等级评定内容与GB/T 372762018保持一致,细化了评定内容的具体标准和评定方法,并对评定组织与程序、评定等级管理进行了规定。本文件旨在确定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星级概念,树立养老服务机构在市场中的星级形象,这将有利于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水平,促进养老服务质量的提高,帮助老年人选择适当的星级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对满足晋城市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都有重要意义。DB 1405/T 0402023 1 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
4、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基本要求、等级划分与标志、等级划分方法、评定组织与程序、评定等级管理。本文件适用于晋城市范围内依法成立的各类养老机构的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7276 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3 术语和定义 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安宁服务 为临终老年人及其家属提供特别服务支持和心理慰
5、藉的服务。4 养老机构基本要求 申请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养老机构应满足GB/T 37276中第五章的要求,并符合山西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二章的规定。5 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标志 养老机构等级用五角星()表示,养老机构评定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等级越高,表示养老服务机构的档次、服务质量和水平越高,服务设施设备更加完善。6 养老机构等级划分方法 6.1 养老机构等级的划分实行基本要求符合和评定项目打分制相结合的原则。机构在评定等级时,应首先满足第 4 章养老机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还应满足相应等级的分值要求(见表 1);若不满足养老机构基
6、本要求,则不能参加养老机构等级评定。DB 1405/T 0402023 2 6.2 按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评定满分为 1000 分。得分不低于 900 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 90%,评定为五级;得分不低于 780 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 80%,评定为四级;得分不低于 570 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 60%,评定为三级;得分不低于 450 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 50%,评定为二级;得分不低于 360 分且每一分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总分 40%,评定为一级。表表1 1 等级与分值对应关系 养老机构等级 总分分值(不低于)分项分值(不低于)五级 900 分 该项总分 90%四级 780 分 该项总分 80%三级 570 分 该项总分 60%二级 450 分 该项总分 50%一级 360 分 该项总分 40%7 评定组织与程序 7.1 评定组织 7.1.1 民政部门负责组建由业务主管部门、研究机构、相关行业组织的有关人员及养老服务专家等组成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7.1.2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设办公室,负责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7.1.3 养老机构等级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