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质量管理规范DB3205T1066-2023.pdf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274163 上传时间:2023-07-14 格式:PDF 页数:14 大小:246.7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质量管理规范DB3205T1066-2023.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质量管理规范DB3205T1066-2023.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质量管理规范DB3205T1066-2023.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质量管理规范DB3205T1066-2023.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质量管理规范DB3205T1066-2023.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ICS 03.160CCS A 902023-03-29 发布2023-04-06 实施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3205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质量管理规范Code for quality management of geotechnical laboratory in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nvestigation enterprise苏州市地方标准DB3205/T 10662023DB3205/T 10662023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体要求.15人员.26试验环境和仪器设备.27质量控制.28安全管理.39试

2、验结果.310评价与改进.3附录 A(规范性)试验室分类基本要求.4附录 B(规范性)试验室人员配置要求.5附录 C(规范性)试验室设备配置要求.6附录 D(规范性)试验过程记录要求.7参考文献.8DB3205/T 1066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专业委员会、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苏州市

3、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昆山华一岩土勘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光华岩土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苏州分院、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晋、王胜玲、郑晓晖、余海华、郭丽燕、张来丰、张益、李清、许燕、冯芳、姬艳荣、林成香、向婧、杜晓芬。DB3205/T 106620231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质量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的总体要求、人员、试验环境和仪器设备、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试验结果、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开展土工试验室的质量管理活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

4、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5406岩土工程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GB/T 50279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585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标准3术语和定义GB/T 5027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建设工程勘察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nvestigation勘察单位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3.2土工试验geotechnical test对建设工程勘

5、察中岩、土、水的物理、力学和化学性能指标进行测试的活动。3.3土工试验室geotechnical laboratory建设工程勘察单位设立的,负责进行室内土工试验的测试部门,简称试验室。3.4记录record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动的证明文件。4总体要求4.1根据试验室规模、业绩和试验能力,分为示范试验室、一类试验室和二类试验室,分类基本要求见附录A。4.2试验室所在勘察单位应具备工程勘察资质且无不良诚信记录,对其出具的试验数据、成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DB3205/T 1066202324.3试验室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

6、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管理活动。4.4试验室应根据资源与需求的要求,设置试验室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并规定其职责与权限,示范试验室关键岗位不应兼任。4.5试验室应取得试验室资格核准证明及工程勘察土工试验专用章。4.6试验室应在勘察设计行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及信息报备,报备的内容包括勘察单位名称、地址、试验人员、主要设备等,试验室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发生改变时应及时按相关规定实施变更。5人员5.1试验室人员配置应满足附录 B 的要求。5.2试验室应建立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应与所属勘察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明确试验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专业培训。5.3试验室应对管理内容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6试验环境和仪器设备6.1试验环境6.1.1应有固定的试验场所,其环境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仪器设备使用说明、样品等要求;6.1.2应保持整洁、明亮,相互影响的区域应保持有效隔离,试验区、留样区、办公区宜保持相对独立且布局合理。6.2仪器设备6.2.1试验仪器设备的配置应满足附录 C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标准 > 行业标准 > 其他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