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团团体体标标准准T/CAEPI 59-2023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后长期环境监测技术指南Technical guideline for long term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of riskcontrolled and remediated sites2 0 2 3-0 3-0 2 发 布2 0 2 3-0 4-0 1 实 施中 国 环 境 保 护 产 业 协 会发 布ICS 13.020.40Z 05T/CAEPI 592023I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总体要求.25 资料收集与地块概念模型更新.46 长期环境监
2、测计划制定.57 样品采集与分析.128 数据处理.139 报告编制.14附录A(资料性)长期环境监测评估报告大纲.15T/CAEPI 59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樊艳玲、刘增俊、彭政、魏国、王丽芳、郑佳、刘嘉烈、王
3、东、周利强、李淑彩、苗竹、魏丽、李书鹏、刘鹏、张杰西、康日峰、冉玉倩。本文件主要审议人员:王睿、姜宏、姚芝茂、林玉锁、张文辉、郭观林、焦文涛、王兴润、杨洁、陈彤。本文件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3 年 3 月 2 日批准。本文件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本文件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负责管理,由起草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至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管理部门(北京市西城区二七剧场路 6 号 2 层,邮编 100045)。T/CAEPI 5920231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后长期环境监测技术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地块风险
4、管控与修复后长期环境监测的总体要求、资料收集与地块概念模型更新、长期环境监测计划制定、样品采集与分析、数据处理、报告编制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后的长期环境监测。本标准不适用于含放射性物质与致病性生物污染地块。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36600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
5、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HJ 25.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91.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 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7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193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493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66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1019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DB11/T 1278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T/CAEPI 59
6、20232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风险管控与修复后 risk controlled and remediated采取了风险管控与修复措施,达到风险管控与修复目标,完成了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后的时期。3.2长期环境监测 long term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风险管控与修复后,为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的稳定性、持久性及其变化趋势,对地下水、土壤、土壤气、地表水、环境空气及室内空气所进行的周期性监测。3.3污染物浓度反弹 contaminant rebound修复后地下水或土壤中污染物浓度出现持续上升的现象。3.4残留污染物 residual contaminant完成修复效果评估后,土壤和地下水中存在浓度反弹风险的目标污染物及修复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物。3.5管控污染物 controlled contaminant完成风险管控效果评估后,限制迁移的目标污染物、二次污染物及影响风险管控措施有效性的其他指标。4总体要求4.1长期环境监测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a)衔接性长期环境监测应基于调查评估结论、修复与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情况、效果评估结论,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