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27.075 CCS CCGA T 47 中 国 工 业 气 体 工 业 协 会 团 体 标 准 T/CCGA 400072021 车用压缩氢气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安全使用技术规范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safety use of fully-wrapped carbon fiber reinforced compressed hydrogen cylinder with a plastic liner on land vehicles 2021-12-30 发布 2022-03-01 实施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 发 布 T/CCGA 40007202
2、1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制造.1 5 储运.1 6 安装.2 7 置换.2 8 充装使用.2 9 日常保养.2 10 排气.4 T/CCGA 40007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佛吉亚斯林达安全科技(沈阳)有限公司、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江苏国富氢能技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氢云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盈
3、德气体(上海)有限公司、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浙江金象科技有限公司、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北京科泰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双瑞特种装备有限公司、空气化工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标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树军、李文艳、顾鹏洲、杨葆英、成志钢、孙磊、何春辉、金碧辉、刘景武、侯新刚、刘志军、金晓伟、陈超、安刚、王建中、杨明高、李美林、张国、贾忠明、于涛、邵海云、徐培莉、邓欣、车瑞。T/CCGA 400072021 1 车用压缩氢气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安全使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车用压缩氢气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本文件中简称“气
4、瓶”)在制造、运输、安装、置换、充装使用、日常保养检查和排气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不超过70MPa,公称容积不大于450L,贮存介质为压缩氢气,工作温度不低于-40且不高于85,固定在道路车辆上用作燃料箱的可重复充装的气瓶的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13005 气瓶术语 GB/T 37244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 氢气 TSG 23
5、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T/CCGA 40007 车载氢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SAE J2601 轻型气氢车辆燃料加注协议(Fueling Protocols for Light Duty Gaseous Hydrogen Surface Vehicles)3 术语和定义 GB/T 1300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塑料内胆 plastic liner 指同充装的气体接触的内层壳体,在其外表面缠绕碳纤维增强层,用于密封气体、按不承受压力载荷进行设计的塑料容器。3.2 全缠绕气瓶 fully-wrapped cylinder 用浸渍树脂的连续碳纤维在塑料内胆外表面沿环向和径向缠绕,经
6、加热固化成型的气瓶。4 制造 4.1 气瓶的制造应符合TSG 23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4.2 气瓶在出厂前应按TSG 23及相关规定设置可追溯的电子标签、二维码或其他永久型电子识读标志。4.3 气瓶应在瓶体上沿环向间隔120用透明玻璃纤维缠绕覆盖3只二维码标签。5 储运 5.1 气瓶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暴晒、高温、潮湿,严禁接触强酸、强碱、强辐射,严禁刻划、抛掷和剧烈撞击。5.2 气瓶运输应符合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5.3 气瓶在运输过程中,应保留一定量的氮气或惰性气体,压力不小于0.05 MPa。5.4 气瓶装运输时,应妥善包装并加以固定。T/CCGA 400072021 2 5.5 气瓶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应防止碰撞、受潮和附件损坏,尤其要防止缠绕层磨损、划伤。6 安装 6.1 气瓶安装前,应按本文件9.3的要求对气瓶外观进行检查。6.2 气瓶安装应符合GB 7258和T/CCGA 40007的相关要求。6.3 气瓶外露部分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6.4 应设温度传感器和压力变送器,监测瓶内气体的温度和压力。6.5 在气瓶安装的封闭或半封闭空间上方的适当位置,应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