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公共服务营销平台CJT425-2013讲解了关于风景名胜区内构建并运营公共服务和营销平台的标准化规定,包括规划与设计原则、服务功能建设及管理规范等内容。该标准阐述了以游客为中心的服务体系建立的重要性,明确了信息化背景下提升服务质量的目标。描述了如何在确保环境保护和文化传承的同时开展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文件中指出了要实现资源整合优化配置,将分散的景点设施和服务项目纳入一个统一平台进行管理,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准。通过这一平台能够实现多种业务协同运作如票务预订、交通指引、解说服务等,并且强调利用数字化技术促进互动式旅游体验;还提到了需要建立完善的数据监测体系来评估服务效果并对营销活动实施反馈控制机制;对于从业人员素质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风景名胜区公共服务营销平台CJT425-2013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级和地方级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和运营团队,涉及文旅企业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它同样为有意于从事景区开发建设和旅游信息服务的企业提供了指导性框架,有助于他们了解如何按照现代市场需求建立起符合标准的服务流程,在保证自然生态不被破坏、文化遗产得到妥善保护的前提下,有效推进区域内旅游资源开发及推广工作,增强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