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车间综合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学习目的,保证人员生命、公司财产安全,保证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工伤事故导致的原因,目 录,什么是工伤事故,消防安全知识,工伤事故给我们带来的危害,电工安全知识,机械伤害基本知识,结 语,工伤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和个人雇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损害,以及罹患职业病的意外事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是典型的工伤,包含了认定工伤的全部要素,而且都是典型的表现形式。(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这种工伤认定
2、的关键之点在于工作时间的延伸,将工作时间的前后认定为工作时间,其必要条件是从事的工作必须是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因此,履行工作职责的要素也有一定的变化,只有工作场所的要素没有变 化。,一、什么时工伤事故,(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这种情形,是工作原因要素的变化,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并非工作原因,而仅仅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例如,在银行工作,遭受劫匪攻击造成损害,不论是不是为了保护银行财产,都当认定为工伤。(4)患职业病的。凡是患职业病,均与工作有关,因此一律认定为工伤。(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因工外出,其
3、全部外出时间都认为是工作时间,其外出的地点以及沿途,也都认为是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自然属于工伤。即使是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的时间,是为了执行职责,并不是为了自己目的而行为,因此是工作时间的延伸,因意外事故遭受损害的,也是认为是工作时间。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用人单位没有责任,则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对此,条例规定,上下 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认为是工作时间遭受的损害。(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其他法律和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而条例没有
4、规定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 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都视同工伤。视同工伤实际上并不是工伤,由于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为了更好地保护职工权利,将其作为准工伤对待,也就是视同工伤。因此条例规定,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5、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活着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自己的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二、工伤事故导致的原因,就企业而言,主要两方面的原因:企业方面:不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劳动环境、条件差,对职工不进行必要的培训。职工方面:由于缺乏必要的培训导致不熟悉操作规程,马虎、大意、心存侥幸违反操作规程等。,三、工伤事故给我们带来的危害,对于劳动者个人来讲:安全生产与生活
6、有着密切的联系,它是每一个劳动者的最基本的需要。1,是对一个人生命与健康的保护。如果一个人连健康都不能得到保障,其他的自然就无从谈起。只有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员工的事故伤亡才能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率才能下降。2,是家庭幸福的前提。一个安全事故的发生,会给家庭造成极大的不幸,有效预防创造安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是职工家庭幸福的前提。3,是生活质量的体现,在现代社会,一个家庭甚或对于每一个人,安全感是生活质量的重要体现,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可以给我们每一个人带来身心安全与健康,才可能给每一个家庭带来安定和幸福。,对于企业本身来讲:1、改善安全条件是提高劳动积极性的重要因素,劳动条件好,事故少,劳动者在生产中感到安全健康有保证,工作积极性高,生产效率高,产品质量有保证,企业经济效益好,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也大,企业的发展和管理将更快更好。如果企业劳动条件差,到处存在危险因素,劳动者在生产中没有安全感不可能集中精力完成工作任务,成天提心吊胆,不能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甚至发生事故或引起职业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长期下去,职工的安全健康没有保证,经济收入也不稳定,有能力的职工将千方百计的离开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