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R I S N 一 T 心 0 1 8 一 2 0 1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编中国建 筑二业 战版杜生活垃圾流化床焚烧厂评价技术导则T e c h n ic a l g u id e l i n e f o r a s s e s s m e n t o n m u n ic ip a l s o li d w a s t e f l u i d i z e d b e d i n c i n e r a t i o n P l a n t sRISN一 T G 0 1 8 一 2 0 1 5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编中国 建筑工业出 版社2 0 1 5 北京 生活垃圾流
2、化床焚烧厂评价技术导则 编写人员名单主编:严建华 李晓东 王元路编委:倪明江 王武忠 池 涌 方朝军 蒋旭光 赵光杰 马增益参 编 人 员:方旭东 王 飞 金余其 陈俊 蔡永祥 张 勇 陆胜勇 黄群星 薄 拯 陈 形 姜志红 严密 朱凤森主审:聂永丰 张 益 方建华 王琪 白良成审查 人 员:徐海云 盛宏至 郭祥信 姜鸿安 陈冠益 袁 克 刘思明 吴坚 吕志刚 安 森 周洪权主 编 单 位:浙江大学参 编 单 位:杭州锦江集团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北京中 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 清华大学 南通万达锅炉有限公司前 、卜
3、曰 工程建设标准是建设领域实行科学管理,强化政府宏观调控的基础和手段,对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确保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促进建设工程技术进步,提高建设工程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以及加人世界贸易组织的实际需要,作为工程建设标准化的直接成果,已发布数千项工程建设标准,基本覆盖了工程建设各领域各环节,规范并指导着建设活动各方的技术行为和管理行为。但同时,由于建设领域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建设经验的不断积累,建设活动的复杂性以及标准制定条件的限制,现行标准还不能及时并全面地为建设活动各方尤其是广大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提供指导。我所作为住房和
4、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化研究与组织机构,在长期标准化研究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实践,组织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权威机构和人员,通过严谨的研究与编制程序,为推进建设科技新成果的实际应用,促进工程建设标准的准确实施,引导工程技术发展方向,拓展工程建设标准化外衍成果,将陆续推出各专业领域的系列 技术导则,以作为指导广大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建设实践活动的重要参考。生活垃圾流化床焚烧厂评价技术导则是该系列 技术导则之一,编号 R ISN一 T G 0 18,内容包括:总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程序及要求。该系列 技术导则 及内容均不能作为使用者规避或免除相关义务与责任的依据。住房和城乡建
5、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2 0 1 5 年5 月目录1 总则 ,12 评价内容 33 评价方法 4 3.1工程建设评价 4 3.2 运行管理评价 2 0 3.3 综合评价 3 64评 价 程 序 及 要 求 “”38附录 生活垃圾焚烧厂基本情况表 391 总则1.0.1 为了规范我国生活垃圾流化床焚烧厂(以下简称“流化床焚烧厂,)的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考核各流化床焚烧厂建设和运行的实际状况,提高我国流化床焚烧厂的建设和运行水平,促进垃圾焚烧处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导则。1.0.2 本导则适用于已 建成并正式投人运行满一年的流化床焚烧厂。分期建设的焚烧厂,可对已建成并正式投人运行满一年的分期工程进
6、行评价。l.0.2 解析被评价的焚烧厂应该已经建成并且投入运营一定的时间。考虑到垃圾产生情况与垃圾成分以年为周期变化,基于垃圾特性不稳定性,焚烧设施在开始投运时,需要有一定适应、调整期,以达到稳定运行要求。故设定申报评价前一整年为评级基准。本导则中正式投入运行起始时间为环保验收完成即日 起。由于部分流化床焚烧厂采用分期建设方式,对于这样的流化床焚烧厂,一期工程建成并且正式运行一年后,可对一期工程申请进行评价。1.0.3 流化床焚烧厂评价时,除应执行本导则的规定外,还应遵循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导则的规定。1.0.3 解析流化床焚烧厂评价时,除应执行本导则的规定外,还应遵循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导则主要包括: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77.2 2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 90 3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4 生活垃圾 焚烧污 染控制 标准 G B 1 8 4 8 5(以下 简称GB1 8 4 8 5)5 生活垃圾流化床焚烧工程技术导则R ISN一T G 016(以下简称 工程技术导则)6 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CJJ 1 501.0.4 本导则在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