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合集10篇).docx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286362 上传时间:2023-08-10 格式:DOCX 页数:31 大小:29.5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合集10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合集10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合集10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合集10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合集10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小编整理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0 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 篇1.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独立上岗工作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核成绩合格,由资质部门核发特殊工种操作证。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理论培训时间不得低于 15 天,实际操作训练,师傅帮带时间不得低于 4 个月。本工种有时间规定的,必须遵守规定。3.煤矿视具体情况采取脱产和业余,内培和外送相结合的方式培训。4、由培训科组织,每年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分工种系统培训一次,并进行相关的考试考核发证,考试不及格者不给予办证并取销特殊工种操作资格。5.根据上级有资质部门的安排,结合我矿

2、的实际,外送部分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培训的人员认真做好记录,考试合格,若考试不合格,所有的一切费用自理,公司不给予报销。6.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不持证上岗,一经查实,罚款 100 元。7.特殊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造成后果或违章作业记录达 3 次以上者,由安全科收缴特殊工种操作证并调离岗位。8.离开特殊工种作业达 6 月以上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返回特殊工种岗位时,必须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9.随意安排未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人员,指挥者按违章指挥论处,同时罚单位负责人 200 元,若由此造成事故,另按规定从重处罚。10.无证人员强行上岗作业,罚款 10

3、0 元,安全科人员发现后,不制止,罚款 50 元。11.特殊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按安全奖惩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处理。12.培训科应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建立健全考核记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2 篇1.目的为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3.引用标准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3.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3.5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3.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

4、培训考核管理规定3.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4.管理职责4.1 公司经理应保证应培训人员所需的时间、资金和设施的投入。4.2 安全科依据公司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及相关培训教材的选用和教师的选聘、培训考核(考试)、发证、登记、归档等工作。4.3 职能部门、基层单位依据安全部的培训计划,组织好本部门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协助做好教育培训工作。5.内容及要求5.1 安全培训教育规划5.1.1 职能部门、基层单位每年年底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结合本部门的需求,向安全部提出安全培训需求。5.1.2 安全科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工作规划。1

5、)每年年底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中要有培训目标和对培训效果的要求。2)需根据“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的培训内容选用或编制相应的培训教材。3)按计划组织培训,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4)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价,检验培训的适宜性和有效性。5)按培训类别建立培训档案。5.2 管理人员的培训5.2.1 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必须由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证书。5.2.2 其他管理人员(包括部门主管等)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科组织实施,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公司内部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5.2.3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规定的继续

6、教育,再培训应保持不低于 1220 学时。5.3 从业人员的培训5.3.1 对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再培训,再培训学时应不低于1220 学时,不断提高素质及能力,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处置技能,并经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位健康培训。5.3.2 入职员工要接受公司、部门、单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不少于 32 学时,并持证上岗。5.6 转岗培训对于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的从人员应重新接受车队的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1)新岗位的作业特点,要害部位、危险状况;2)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控制对策;3)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5)事故案例等。5.7 新技术、新设备的教育培训公司应在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前,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1)新技术、新设备的特点及操作方法;2)应用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危险部位,有毒有害物的特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制度 > 通用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