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安全风险金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提高员工安全生产参与感与执行力,确保公司安全目标实现,发挥安全生产及奖励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人员安全风险保证金及考核兑现。二、保证金的缴纳2.1 公司纳入安全风险保证的人员,安全风险保证金由安全环保部每月月底至次月初列出本月明细单,财务部从工资中一次性扣除,建账保管。2.2 职工家属中指定一名直系亲属,(按照:夫妻优先、父母其次、家庭成员次之的顺序,双职工必须父母),办理一张指定银行的银行卡,并由安全环保部登记建档,用于职工安全风险金的发放。2.3 安全风险金的扣除金额为:管理副
2、总经理部长/副部长主管/副主管,科长/副科长,安全管理人员 500 元 400 元 300 元工艺班长主操外操司炉化验200 元 150 元 100 元三、保证金的发放3.1 月度无安全生产事故及“三违”情况,按照三个月为一轮,即:首月返还本金,次月返还本金+本金的 50%,第三个月返还双倍本金的模式发放安全风险金。3.2 如个人月度出现安全事故、人身伤害及“三违”,情况时,按比例扣除个人本月安全风险金或全部扣除,如出现较大安全事故或涉及人数较多时,追究相关责任人,依次扣除相关人员安全风险金。3.3 年度无安全生产事故及“三违”情况,个人通过年度安全考核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本年度 12
3、月份安全风险金除按照规定享有本月的返还外,另按照单月本金数量进行双倍奖励.3.4 未完成年度安全目标或年度累计发生安全事故、“三违”,依照比例扣除安全风险保证金。四、管理内容4.1 公司实施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执行“权、利、责”于一体,行为考核,亲属参与制度。4.2 各部门严格执行发生事故安全风险保证金扣除办法,由各部门每月月底至次月初上报风险金考核,由安全环保部监督执行,部门漏报、未报、谎报情况由安全环保部连同责任人一同考核。4.2.1.月度内发生“三违”,扣除安全风险金 50%,三个月内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三违”时,扣除当月 100%风险金,视情况可扣除主管人员 10%-30%。4.2.2
4、.月度内因违反规定造成轻微事故、轻伤,直接责任人,扣除安全风险保证金 80%。扣除间接责任人安全风险保证金 50%,视情况可扣除主管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 10%-30%。4.2.3.月度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人身伤害,扣除事故直接责任人风险金 100%,扣除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部门管理人员 50%-100%安全保证金。如有触及法律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4.3 安全环保部负责年度安全考核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4.3.1.年度内因违犯规定造成轻微事故、轻伤,直接责任人,扣除安全风险保证金 50%,扣除间接责任人安全风险保证金 30%。4.3.2.年度内因违反规定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
5、直接责任人,扣除年度安全风险保证金 100%,扣除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部门管理人员安全保证金 50%-100%。如有触及法律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4.3.3.年度内累计“三违”达到五次(含五次)及以上时,扣除 50%安全保证金,累计达到十次(含十次)及以上时,扣除 100%安全保证金。4.4 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人员因岗位变动或职位变化,需要调整保证标准,相关部门必须及时调整保证标准,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审定备案。4.5 公司各部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除按照本制度保证考核外,还要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4.6 安全风险保证金缴纳,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确认列出明细,财务部建账保管,事故扣罚风险金列入亲属安全风险金账户。附件:月度风险金考核表,年度风险金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