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许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分厂。2.2 下列危险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许可后方可作业:2.2.1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公司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切割、火炉、电炉、锤击(产生火花)物件,生产装置和罐区临时用电,包括使用电钻、砂轮、风镐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以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2.2.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是指工厂的各种设备内部(炉、塔釜、罐、仓、池(泡菜)、槽车、管道、烟道等)和城市(包括工厂)的隧道、下水道、沟
2、、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船舱、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等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2.2.3 高处作业:凡在离坠落基准面两米(含两米)以上的高处设备上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2.2.4 大型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 80 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即大型吊装作业。2.2.5 预热器清堵作业。2.2.6 篦冷机打大块、清雪人作业。2.2.7 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2.2.8 交叉作业2.2.9 高温作业2.2.10 动土
3、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2.2.11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2.2.12 临时用电作业。2.2.13 其他危险作业3 职责及许可要求1 责任部门1.1 安全环保办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的安全监督工作及危险作业工作票的批准工作。1.2 生技处负责各项许可作业的审核工作及作业完成后的消票确认工作。负责协助安全管理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1.3 生技处负责危险作业前及工作期间气体分析工作,以及临时用电的审核工作。1.4 各危险作业实施部门负责在危险作业许可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1.5 危险作业区域所在部门负责
4、协助安全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2 人员2.1 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负责人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2.2 危险作业涉及特种作业的,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作业。3 许可范围各危险作业实施部门必须在危险作业许可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作业。如作业超过许可范围,应重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4 审批程序4.1 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危险作业实施部门填写相应的 危险作业申请单,报生技处审核确认。4.2 临时用电作业除生技处审核外,还必须报安全环保办确认备案。4.3 涉及气体分析内容的,由生技处进行相关气体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填入危险作业
5、申请表。4.4 作业过程对其他部门产生影响的,应由受影响相关方签字。4.5 安全环保办对危险作业实施部门填写的“危险作业申请单”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签发许可。4.6 特殊动火还需由公司主管领导、安全环保办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公司消防队、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会签审批,落实安全防火措施。4.7 安全作业许可证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4.8 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管理部门存留(存根),一份由实施部门存留。4.9 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时,需重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5 许可签发人员危险
6、作业许可由安全环保办值班人员负责签发。6 消票程序危险作业结束后或作业环境发生变化,需要终止作业时,由危险作业实施部门填写危险作业消票申请表,报生产生技处审核确认后,送安全管理部门存档。临时用电作业还应由电气主管部门审核确认。4 危险作业的实施4.1 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部门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4.2 作业前,项目部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4.3 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4.4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4.5 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4.6 危险作业部门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4.7 对违章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