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管理制度为保证我矿安全监测监控中心设备与信息的有效、安全和稳定,保障监控中心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以确保我矿的安全生产,基于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行业标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3、实行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严格执行请销假。4、不得空岗、缺岗、睡岗,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到无人接班不离岗,故障处理不清不交接班,认真做好记录。6、值班人员负责打印昨日瓦斯日报表。7、认真填写当班监控中心运行日志,对出现的故障迅速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和详细记录处理情况。8、严禁在监控主机上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9、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内。10、严禁任何人在监控室打印非监控用文件。11、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开、关监测监控仪器设备。1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种数据和图案,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进行添加、删除、修改等操作,监控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外传。1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监控值班人员必须在 2 小时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