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监督管理制度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监督的内容和有关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属项目部。2 职责2.1 公司安全科的职责2.1.1 配合公司总经理组织贯彻和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2.1.2 负责组织制定完善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体系文件,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程序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2.1.3 负责组织制定完善员工安全生产合同及关联交易、承包商安全生产合同文本,并对其签订及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1.4 负责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施、起重机械、化学危险品、消防、交通等专业安全生产
2、检查监督工作。2.1.5 负责对公司范围内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分级,组织制定安全监控方案,并监督其实施。2.1.6 负责对公司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以及合资合作和引进等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三同时”履行情况,按程序进行审查、监督。2.1.7 负责组织审查公司采购的消防设备、器材、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资质,并按照规定对配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1.8 负责组织对承包商安全资质和安全业绩情况进行审查,对承包商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2.1.9 负责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安全可靠性审查程序进行监督。2.1.10 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
3、单位进行查处。2.1.11 负责对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未遂事故调查分析及改进措施的落实。2.1.12 负责全公司质量安全健康和环境综合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2.2 直属项目部安全员的职责:2.2.1 配合本项目部安全第一负责人贯彻和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2.2.2 负责组织制定完善直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程序文件,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程序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2.2.3 负责组织对本项目部员工安全生产合同及关联交易、承包商安全生产合同文本的签订及其落实情况进行
4、监督检查。2.2.4 负责组织对本项目部所属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施、起重机械、化学危险品、消防、交通等专业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2.2.5 负责对本项目部内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分级,组织制定安全监控方案,并监督其实施。2.2.6 负责对本项目部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三同时”的履行情况,按程序进行审查、监督。2.2.7 负责组织审查本单位采购的消防设备、器材、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资质,并按照规定对配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2.8 负责组织对承包商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2.2.9 负责对本项目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安全可靠性审查程序进行监督。2.2
5、.10 负责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单位进行查处。2.2.11 负责对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未遂事故调查分析及改进措施的落实。2.2.12 业务上归公司安全科指导,负责全公司安全质量健康和环境综合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2.3 公司和直属项目部的安全监督的职责2.3.1 具体负责对本单位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作业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3.2 负责对日常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对严重的违章行为,要对行为人提出书面警告;对物的不安全状态,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整改,如果
6、不能及时整改的,要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2.3.3 有权对生产现场工业动火票、动土作业票、临时用电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检修施工的安全预案等执行情况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2.3.4 负责对员工履行安全生产合同明确的责任进行监督,对新员工和转岗员工安全“三级”教育情况、掌握岗位安全知识和具备的紧急情况下应急能力、员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2.3.5 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情况、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2.3.6 负责对现场安全监控装置、消防设施、气体防护设施、急救设施等安全装置设施的完好状况进行监督。2.4 各项目部安全监督的职责2.4.1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受公司安全科的指导,接受安全部门的领导,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直属单位安全部门汇报。2.4.2 负责对本项目部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作业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4.3 负责按照现场安全检查表要求,对日常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对严重的违章行为,要对行为人提出书面警告;对物的不安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