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当地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及时填报事故快报。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3、项目部及相关人员应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应实事求是,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4、分包队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总分包单位应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5、施工现场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台帐。6、补充内容: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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