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镇辖区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了切实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全镇社会稳定,加强突发安全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和协调水平,以保证迅速正确有效地处理重大安全事故,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基本情况黄鹿镇幅员面积57平方公里,总人口26659人,辖行政村17个,村民小组134个,居委会1个,中绵公路、罗桂公路横穿而过,村道路18条,河流1条,水库3个,渠道5条,辖区内有学校7所,锅炉4个,医院1个,加油站1个。二、重大安全事故的确定本预案所称重大安全事故指
2、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或一次造成20人以上急性中毒的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1050万元、100万元的事故,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重大事故按以下分类:1、重大火灾事故;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3、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4、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其他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6、急性中毒事故;7、其他重大安全事故。三、重大安全事故的上报与现场保护本镇辖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镇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镇政府和镇安办(值班电话:7340013)。镇政府及镇安办及时将事故概况和紧急处置措施报县政府
3、及县安办,对事故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有待进一步调查的事项,要及时续报。事故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力争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四、重大事故处理程序和措施镇政府有关领导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同时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救护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镇级部门工作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开展施救工作。(一)、工作步骤1、成立指挥机构;2、调集力量,开展施救;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5、进行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二)工作内容1、成立指挥机构成立重大事故处理指挥部和
4、现场指挥部,重大事故处理指挥长由赶赴现场最高党政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长由镇长担任。(1)重大事故处理指挥部由镇党政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组成,下设办公室。镇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有关领导任副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直接指挥。重大事故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安全办。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镇安办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负责。重大事故处理指挥部职能: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救。镇派出所、武装部、医院、供电所、农机站等单位接到事故通报或救援后,要按照统一指挥,紧急调用其救治器材和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救。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有关书面材料。(2)现场处理工作指挥部由镇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抢险,现场保护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2、迅速开展救治工作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后,可根据灾情下设:(1)综合协调联络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上级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2)专业抢救组:主要任务是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如吊车、灭火、打捞、工程拆除,关闭毒气泄漏等。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