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考核和奖惩基本规定1 企业安全考核和奖惩管理应包括确定考核和奖惩的对象、制订考核内容及奖罚的标准、定期组织实施考核,落实奖罚等内容。2 安全考核的对象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及岗位和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3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标准等。4 企业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对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下级管理层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5 安全考核的内容应包括:1)安全目标实现程度;2)安全职责落实情况;3)安全行为;4)安全业绩。6 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生产经营规模和管理状况,明确安全考核的周期,并严格实施。7 建筑施工企业奖励或惩罚的标准应与考核内容对应,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奖励或惩罚处理,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