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训教育管理制度1 目的通过有效地开展员工培训教育,来提高员工岗位工作能力、培育高素质员工,以满足公司岗位对人员的能力要求、满足公司发展需求。2 适用范围适用公司各类岗位在编人员、实习生及劳务人员。3 定义3.1 公司统筹培训: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协助并组织实施的培训。3.2 部门专业培训:由各部门负责,并组织实施的培训。4 权责4.1 党委办公室:对全公司培训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制定年度培训预算,开展公司统筹培训,配合开展各部门专业培训,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对培训流程进行监管;每年员工复训:内容包括公司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规定等,每年的复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4.2 各部门负责人
2、:负责了解员工培训需求,对所属员工的培训申请进行审核;配合并支持公司培训;编撰部门专业性培训教材;必要时,对接受培训的员工进行评估。4.3 各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培训管理职责中,承担本职位下属人员的培养责任:对下属人员进行各类辅导与培训;督促、协助下属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培训;配合并督促下属人员参加党委办公室、安全环保部及部门实施的各类培训。4.4 各部门培训联络人:反馈部门培训需求;申报部门年度培训计划;联络与组织部门人员参加各类培训;负责组织实施部门专业培训;汇集部门培训记录与信息。各部门培训联络人名单必须报党委办公室备案,如有人员变更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党委办公室。4.5 员工教育培训档案:新进员
3、工完成三级教育后,由受教育人、授课人依据每级教育完成情况进行签字,建立员工三级教育卡(见表 1),交安全环保部备案;三级教育合格后,由安全环保部建立其个人员工培训档案(见表 2),并按规定填写每年主要教育课程和再培训学时。4.6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取证及复审;在整个培训活动中,履行配合、支持、引导、咨询、建议等责任和义务。5 培训类别公司组织的培训方式可分为以下类别:5.1 入职培训:指新进员工在试用期间需接受的入职培训,包括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各部门安排的上岗培训。新入职的员工必须经过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1)公
4、司级安全教育(第一级),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重要意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一般安全知识;本公司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入职后的安全注意事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工作部门,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8 学时。(2)部门级安全教育(第二级),由各部门负责。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班组,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8 学时。(3)班组级教育(第三级),由班组长负责。培训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
5、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属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到岗位实习,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8 学时。(4)带教要求:新进涉及货物作业员工经过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允许进入岗位实习,但不得独立顶岗,应由班长或班组技术骨干进行带教,一般期限为 3-6 个月,经带教人现场考核及部门考核合格合,方可独立上岗。(5)进入港区参观、学习的人员,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由接待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5.2 公共培训:指公司为促进各部门间的相互认知和协作而组织的各项培训,
6、包括党委办公室组织的日常知识培训与员工发展培训、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及文件、部门间组织的各类知识与技能传授及共享交流等;5.3 部门培训:指各部门为提升绩效水平或提高效率、增强员工之间的了解与团队协作能力而进行的日常辅导与经验分享等;5.4 管理培训:指公司针对各管理层人员为扩展知识面、提升任职能力、提高管理技能及为职务晋升准备所组织的各项培训(含研讨会),主要包括:角色认知、管理技能、团队建设、下属激励、职业素养等;5.5 专业培训:指公司针对各专业类人员为提升岗位技能、提升工作绩效等组织的各项培训(含研讨会),主要包括业务培训、会计基础知识、电气培训、机械维修保养技能、IT技术与网络维护、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部门的相关专业培训课题;5.6 外派培训:指公司针对关键岗位的人员、骨干储备人员及绩效特优员工为促进其进一步提高和个人发展或为获取前沿信息与知识而组织的外地考察及其他短期训练与脱产学习;5.7 个人学习与发展:指员工个人为提高自身素质或促进个人未来发展而进行的各类再教育和自我学习等,包括个人在本岗位所需知识技能上的资格考证和其他综合素质的培训学习;5.8 转岗前培训:指为转换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