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安全保密、交通安全四项内容(以下简称安全)。第三条 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各级主要领导负全责及“业务谁主管,安全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责任制落到实处。第四条 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处罚标准(附件 1)的单位和责任者实行经济处罚,并与单位、岗位绩效工资挂钩。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 公司领导责任(一)明确国家及各级安全管理相关法规,负责审议公司安全管理
2、考核情况,组织调解考核实施中的各类问题;(二)负责审议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三)负责组织调查各类事故发生的原因,审议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处罚意见;(四)负责审议、下拨年度安全管理专项资金,并监督其使用情况;(五)负责年度综合安全管理考核的布置及总结表彰工作。第七条 公司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能共同负责安全管理的检查和考核事宜。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责任(一)按照本部门职能参与安全管理的相关事宜;(二)负责执行保障部提交的考核结果。第九条 财务部责任负责监督安全管理专项资金的审核及使用情况。第十条 保障部责任(一)负责拟定和完善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二)负责安全管理专项资金的
3、申请、管理和使用;(三)负责安全管理的监督、组织检查和考核;(四)负责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公示,并配合综合管理部进行处罚实施;(五)负责监督各单位合理处理违章问题、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六)负责策划准备年度综合安全管理考核的布置及总结表彰工作。第十一条各业务部、车间责任(一)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并按规定抓好落实;(二)结合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考核标准,制定本单位内部的考核措施,并组织实施;(三)负责逐级分解公司的处罚结果,落实处罚责任人;(四)负责本单位年度安全先进奖励的报评工作。第三章考核标准及实施程序第十二条 考核程序(一)保障部对主管业务进行
4、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处罚标准 的,填写通知单下发到责任单位,并于两个工作日内在内网或公示牌上进行公示;(二)保障部在每月 10 日前,将上月相关责任单位的考核结果以公司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单(附件 2)的形式反馈综合管理部;(三)综合管理部依据处罚单及处罚扣分,以工资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财务部扣款(详细流程见附件 3);(四)对员工、部门举报出的责任追究问题,由保障部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细则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领导组织研究审核后形成书面记录,将 公司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单报送综合管理部实施处理。第十三条考核奖励(一)安全管理的考核对象为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二)对于受考核处罚的
5、单位,一事一办,处罚款直接从当月绩效总额中扣除;(三)公司将根据年度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考核情况,给予单位及个人安全奖励;(四)安全奖励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由保障部提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确定。第四章含义解释第十四条本细则部分用语的含义解释: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相关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不符合项: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规章、管理体系绩效等相关问题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相关情况的组合。安全隐患:是指人的活动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安全问题:是指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性较小且被认定的安全隐患。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轻伤事故:是指丧失劳动能力满一个工作日,但低于 105 个工作日以下的伤害事故。重伤事故:是指丧失劳动能力超过 105 个工作日的伤害事故。事件:是指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第五章附 则第十五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要求执行。第十六条本细则由保障部负责解释并组织修订。第十七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