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防火管理制度1 目的规范库房的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大厦弱电设备的正常运行。2 范围适用于公司库房的防火安全管理及保安部对其的消防安全检查。3 职责3.1 财务部负责执行此制度。3.2 保安部消防主管负责监督此制度的执行情况。4 工作内容及要求4.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所属库房由其所在部门设专人保管;保管员负责本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4.2 库房保管员必须熟知本库房所存物品的性质、数量,并进行分类,码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堵塞通道。库房存放物品的安全距离是:内墙距 10 公分,外墙距 4050 公分,柱距 10 公分,顶距 50 公分,跺距 80 公分,灯距 50 公分。4.3 库房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定期盘点、核查,做到帐物相符,发现物品短缺、遗失或被盗,要在报告本部门的同时报告保安部。4.4 库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领物人员要在库房门外等候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