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位职责第 1 条 全面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提升风险预控水平,结合安全生产实际,认真学习文件,规范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安全生产。第 2 条 努力、积极做好路条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审批工作,对项目建设进行强力管控,避免出现不可控状况。在项目建设方面,努力做好项目现场的各项工作,对各种可能的风险进行预估,制定相关措施,严格管控,避免出现不可控状况。第 3 条 指导、监督、检查矿属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的风险管理工作。第 4 条 对生产、建设、管理各环节可能存在或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确定安全风险评估方式方法和编制规程措施,充分听取基层单位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作业方法的可操作性、安全风险评估的全面性和防范控制措施的针对性。对矿井各环节的重大事项、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评估,并负责该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对该风险的日常监控,编制上报风险管理报表。二、责任追究第 5 条 下列行为之一的,风险管理员负直接责任:(一)风险管理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二)在企业风险管理工作中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造成一定影响的。第 6 条 违犯工作纪律或国家法律,给矿井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风险管理员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