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恐安全制度一、人员、物品、车辆出入管理1.人员出入管理1.1.所有员工进/出工厂都必须佩戴厂证(工作证),以辨别其身份,无佩戴厂证者保安人员必须进行相关盘查并把之门外。非本公司人员的进入必须进行相关的登记,进入厂区内由保安员负责记录来访者姓名、所属公司、事由、被访人、时间及领取的“来访证”编号等。1.2.对来访的客人,访者需向保安说明来访原因,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按要求出示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由保安员电话通知被访者,确认是否属实。情况属实的发给来访客人“来访证”。并视客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由保安员带领陪同至被访者部门。对身份不明的来访者一律拒绝入内,若是有重大嫌疑者要立即采取限制措施或拔
2、打 110 报警。1.3.被解雇及辞退的员工名单由人事部提供,有雇员辞工或被解雇时,雇员应将自己的厂服、厂证、公司内部钥匙交回给人事,财务部须先收缴其厂证才给予结算工资,出厂时,行李包裹等须接受检查。1.4.住宿员工由舍监负责监督对离厂员工行李的检查,办理退出床位手续,安排在下班时间经保安员检查及相关盘问后离开,并收回住宿证。1.5.离职员工需出示离职证明后保安方准予离厂,凡被解雇员工一经离厂后,保安员有责任不再让其进入厂区内。1.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安、门卫一律拒绝其进入厂内:有酗酒和强行要求入厂者;持有凶器或成群结队之不速之客;有推销商品动机之行为商;被访者拒绝接见者;无法出示身份证明
3、文件者;1.7.若属非授权或身份不明者进入了工厂,由保安人员先将其带出工作区,勒令其离厂或送派出所处理。1.8.厂区内,随时注意身边可疑的陌生人,如发现没配戴 厂证或来访证,且面孔陌生或形迹可疑,有携带危险品进入的可疑现象,应及时向安全部门报告。1.9.违反厂规厂纪的行为,状态异常、形迹可疑、拉帮结派现象;密谋内部阴谋;涉嫌参与不明组织;与外部勾结有恐怖倾向的。1.10.所有雇员离职,人事部须记录于离职员工记录表,清晰注明离厂人员姓名、时间、原因(方式),并提供相关资料给保安部。保安人员严密监视有自动离厂人员利用其未被收缴的厂证混入厂区,发现此类事件,可强行收缴其厂证,拒绝其进入。2.物品出入
4、管理2.1.禁止员工携带食物进入厂区食用;所有员工不得携带私人物品进入生产厂区内,所有物品的外出必须服从保安员的检查,并进行相关的资料记录,严禁公司的任何物品被私人携带外出。2.2.工作时间内禁止员工携带物品出入厂区,因特殊情况须出入厂区的人员、外送的样办物品等,须有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出具的有效放行条方可放行,并作好记录。2.3.员工因请假或其它原因携带私人物品出厂,应主动接受检查。以阻止非货单物料的出厂。2.4.凡携出之公物,应请其出示经权责主管(经理级)鉴准之“物品携出证”或“成品鞋携出证明”。所有进出厂区人员的携带物品必须接受保安人员的安全检查,禁止危险品、违禁物等非准许物料的进入,同时
5、有效避免公司财产的流失。2.5.进出物料须经盘点清楚,如发现货物有毁损、丢失、短缺或剩余应及时向主管报告。装卸货物时要凭单收发货物,保持高度警觉,确保禁止非货单物料的进入。2.6.所有来料由材料仓和安全经理或指定代表人核对采购部发出采购单,对无货单物料一律拒收看待。来货数量必须符合采购单或来货单数量,货物的或多或少由材料仓进行相应的调查,严重不符的,需向厂部举报。禁止可疑的不明物品进入,防止被偷窃强取的事件发生。2.7.成品外运时必须由成品仓人员核对运输车司机出示的运输通知,在符合船务部发出的指示后方能装载货物。船务指示包括出货通知书,托运书柜纸等。2.8.货物在装载好后应由成品仓负责人检查该
6、车辆装载货物数量合格后再实时上锁,并由安全人员确认,司机在领取货仓开出的运输或报单后即可将货物运送出厂。3.车辆出入管理3.1.进出公司之所有车辆应接受保卫检查。符合进入条件的发给“准入证”,离开时凭货仓签出的“放行条”放行并及时收回“准入证”并记录离开时间于车辆出入登记表内。3.2.运输或因业务关系须进入厂区的车辆,须认真查验司机的有效证件及货单,认真检查车内物品是否与货单一致。在无异常的情况下,须在外来车辆出入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发给“准入证”。出厂时应认真查验由货仓出具的放行条及货单,检查驾驶室内有无异常物品,并将货单与车内物品对照,在货及货单一致的情况下,收回“准入证”予以放行,并作好记录。3.3.要加强管理厂车动向,对外出送货的车辆,必须有货仓放行条,并有货仓主管核准,并要检查车厢门是否上锁。对放行条注明外出无装货物的车辆,要严格检查该车是否有货物。3.4.进出的车辆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其未有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货柜车入厂,由保安人员检查是否有损坏破烂。是否有夹层,是否有携带危险品。是否有可疑人员在车上。3.5.所有车辆由货仓统一管理,人客车不得与货物运输同一区域停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