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度(兼应急救援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决定等,负责矿井的调度指挥工作。二、负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组织好生产碰头会,对基层队组反映的涉及安全生产的问题,要认真对待,详细安排,及时解决。三、负责抓好开工前、生产中、收工后的汇报工作,认真听取现场人员的汇报,仔细查问安全生产情况并详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重点进行落实,限期解决。四、负责掌握顶板管理,“一通三防”管理、防治水管理等方面规程、措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好安全生产,对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事故等 5 大灾害发现有事故预兆和重大隐患,要认真记录并及时向公司领
2、导汇报。五、负责掌握公司大型机电设备运转情况及全公司供电网络系统停送电情况,发现紧急情况及时通知机电部门进行处理,保证矿井供电的连续性及大型设备的正常运转。六、负责“雨季三防”工作,按时完成“三防”工程、确保矿井安全渡汛。七、合理调配生产所需的支护材料、机电设备、井下车辆等物资供应,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八、负责公司调度监测系统的运作,及时维修检查各种监测设备、设施,确保信息畅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九、负责对井下文明卫生区域进行合理划分。对工业广场文明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十、负责执行公司领导调度值班制及职能部门负责人轮流调度值班制。十一、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各类非伤亡事故,参加人身伤亡事故的
3、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十二、组织好矿井均衡生产和正规循环作业,安排好矿井机电检修。掌握井巷动态,适时安排队伍进行井巷维修,保证安全生产稳定发展。矿井基建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如下: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二、负责矿日常安全生产(建设)的协调和调度指挥,随时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建设)动态,协助有关领导抓好日常工作。三、负责接收和传达矿领导和地方政府调度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指令和布置的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四、组织生产(建设)调度会,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对会议安排的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对不按期完成的单位组织分析追查原因,拿出处理意见。五、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要求,做好重大事故的调度处理工作。六、深入现场,熟悉了解矿井的通风系统和生产(建设)系统,正确及时地安排、指挥处理生产(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隐患。七、对危及矿井安全生产(建设)问题及时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解决。八、参加各类生产(建设)事故的分析,追查和处理。九、负责向上级调度部门和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