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 号)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奖惩。三、职责与权限3.1 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安全
2、生产目标考核资金投入。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3.2 安环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日常管理,编制安全生产目标、组织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及考核。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级组织、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3.3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落实和考核。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的实现,同时向各自的直接上级负责。四、安全生产目标与责任制考核4.1 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具体考核内容为:4.1.1 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4.1.2 建立健全并落实
3、安全生产责任制。4.1.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作出批示。4.1.4 健全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4.1.5 组织制定并修订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4.1.6 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工作条件。4.1.7 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抓好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4.1.8 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五同时”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4.1.9 组织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公司部门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4.
4、1.10 主持召开公司安全会议,听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4.1.11 审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确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4.1.12 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4.1.1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1.14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实施救援,并采取相应应急处理措施,及时、如实上报各类事故。4.2 公司各级领导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并根据职责范围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逐项抓好落实。4.3 公司领导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将目标层层分解,并逐级签订安全目标承包责任书
5、,将目标责任从上到下直至落实到班组和个人。4.4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责,具体考核内容为:4.4.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情况。4.4.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4.4.3 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网络,基础安全工作建设情况。4.4.4 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情况。4.4.5 组织制订、修订部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4.6 本部门主要安全职能履行情况。4.4.7 本部门事故发生情况及报告、调查、处理情况。4.5 职工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落实者,对公司的安全生产
6、起着重要作用,具体考核内容为:4.5.1 严重违章4.5.1.1 在公司禁火区吸烟;4.5.1.2 登高作业不使用安全带;4.5.1.2 班前饮酒、酒后上岗,酒后驾车;4.5.1.3 电气设备检修不按规定挂牌;4.5.1.4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不戴防毒面具;4.5.1.5 未办理特种作业票证(动火、设备内、临时用电、登高等)而进行施工作业;4.5.1.6 严重违反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动火作业六大禁令、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进入设备内的八项规定行为。4.5.2 较严重违章4.5.2.1 生产区不戴安全帽;4.5.2.2 防爆区内使用手机;4.5.2.3 上班时间睡岗、离岗、聚岗、干与生产无关的事;4.5.2.4 违反工艺规定操作;4.5.2.5 非电气焊工进行电气焊作业;4.5.2.6 用汽油等易燃气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4.5.2.7 带未成年人非本岗位人员上岗;4.5.2.8 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安装触电保护器。4.5.3 一般违章4.5.3.1 电气焊工不按规定分开放置乙炔、氧气瓶 5 米以外;4.5.3.2 不按规定填写各种票证;4.5.3.3 违章混放氢气、氧气、乙炔气瓶;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