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科销售会计安全生产、环保责任制第一条 执行新会计准则,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第二条 及时、正确核算本矿销售业务;第三条 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第四条 及时掌握全矿商品煤售价及生产、销售信息;第五条 按时核算销售业务,编制、上报销售报表;第六条 全矿各项税金及附加费的计提、缴纳和核算工作;第七条 编制月度会计报表;第八条 参与实施本矿年终会计决算工作;第九条 会计电算化、信息化管理;第十条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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