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管控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遵循闭合管理,注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管控,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细化、工作量化、责任明确化,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第三条安委会专业委员会是专业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协调管理机构。第四条各成员单位是本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主体。第五条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直管)生产、建设矿、厂。第七条工作机构集团公司安委会设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组长:郭金刚常务副组长:王存权副组
2、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成员单位:安全管理监察局、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处、通风处、地质勘测处、电业公司、电力能源公司、煤质管理监测中心、环境保护处、非煤产业部、基本建设管理中心、房地产管理中心、保卫处、消防大队、医疗卫生中心、公路路政管理处、矿山铁路公司。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委办(安监局),办公室主任:薛龙山(兼)第八条工作职责(一)领导组1、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2、全面安排部署、指导、协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4、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考核工作。(二)安委会专业委员会1、负责牵头组织本专业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负责修订、
3、完善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和考核办法;3、负责对本专业系统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挂牌督办、整改验收;4、负责对本专业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三)成员单位1、负责本专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责任督办。2、负责本专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标准制定、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3、负责牵头组织本专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4、负责对本专业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确认、审核,并指导制定整改措施;5、负责建立本专业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台账,对本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四)生产经营建设单位1、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各分管负责人是相应分管范
4、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3、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是本单位安全隐患落实整改的责任主体。第九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管控机制(一)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1、实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2、集团公司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本专业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季度全覆盖;各专业主管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本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季度全覆盖。3、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每月至少组织 1 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其单位职能部门每旬至少组织 1 次本专业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生产区队(车间)每周至少组织 1 次责任区域安全隐患排查;作业班组每班必须组织开工前、班中、收班的安全隐患排查。4、安全隐患排
5、查是各级挂牌督办、包保、五人监管、领导带班下井、“一帮一”等工作的重点。(二)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上报制度1、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逐级、分口上报制度,专业委员会、专业主管部门分口把关,安委办统一协调。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上报。3、建立责任单位、专业主管部门、专业委员会、安委会的逐级月报制度。4、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建立班组班报、区队(车间)周报、专业部门旬报的安全隐患上报制度。5、各单位安监部门负责安全隐患信息的管理工作。(三)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1、重大安全隐患依据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以及行业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2、责任单位进行初步认定后上报安全专业委员会
6、、专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确认。(四)建立安全隐患分类建档制度1、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层层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一患一档”和“一档五帐”。“一患一档”:每一重大安全隐患都应建立各自的档案,档案资料包括重大安全隐患上报表、认定书、登记卡、治理方案、督查卡、进度表、申请单、验收报告。“一档五帐”:每一重大安全隐患都应建立五个台帐,包括重大安全隐患台帐、挂牌督办台帐、销号登记台帐、公告公示台帐、到期未治理台帐。2、安委会专业委员会及专业主管部门也要建立本专业系统重大安全隐患的“一患一档”和“一档五帐”。3、安全隐患台帐做到专人管理,管理规范,资料齐全,更新及时;重大安全隐患台帐实行“三统一”,即台帐和现场统一,专业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统一,台帐与档案统一。(五)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责任单位必须对一般安全隐患“三定”整改。2、重大安全隐患由责任单位制定“五落实”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措施,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上报专业委员会和专业主管部门进行方案审定,审定通过后由专业主管部门下达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对不能如期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单位,由安委办对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下达总经理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