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处罚制度第一章一般规定1、严禁酒后入井,违者罚款 1001000 元/人次;井口值班人员不制止的,处罚 50100 元/次人2、酒后肇事,违者处罚 2002000 元/人次。3、严禁擅自携带烟火入井,违者处罚 5001000 元/人次。4、入井人员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含合格安全帽)、着装整齐、严禁穿化钎服、拖鞋入井,违者处罚 50100 元/人次。5、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代岗,违者处罚 100200 元/人次,严禁串岗、离岗,违者处罚 100200 元/次。6、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矿、矿属各单位组织的义务劳动和其它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集体文化、体育及其它活动,参
2、加抗洪、抢险活动,故意不参加者处罚 100200 元。7、入井人员在入井前未到井口值班室报道考勤、考勤以后10 分钟内无正当理由不入井、出井 10 分钟内无正当理由不到检身房销号的,处罚 50100 元/人次8、入井人员领取矿灯后如无正当理由 10 分钟内必须入井。出井后如无正当理由 10 分钟内必须将矿灯交回矿灯充电房。违者处罚 50100 元/人次。9、严格禁止,坚决打击违抗命令、违抗管理人员安排的行为,按旷工一天处罚 100500 元/人次。10、严格禁止上自由班、挂虚班、请人帮上班行为(在管理人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找人贴班,但必须是谁入井就考谁的勤)违者一次处罚 100200 元/人次
3、。11、凡是没有参加班前会而又未经有关领导或值班管理人员同意入井的、或擅自单独一人入井进入工作面作业的,处罚100200 元/人次。12、严厉惩处参加班前会,接受了任务,考了勤,又无辜不到工作岗位的行为,违者处罚工人 100 元、班长 200 元、队长 500 元/人次。13、当班工作任务未完成、安全隐患未整改彻底、擅自出班的,处罚 2001000 元/人次。如果因此而造成损失的,赔偿全部损失。14、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明知是违章而又拒不改正、不接受教育的、明知是违章而又集体参加违反的,处罚 2002000元/人次15、上班时间或者各种会议无故迟到的、早退、无故旷工(旷会)、擅自脱岗、在会议上
4、或者上班睡觉的、开会响手机的、处罚 50500 元/人次。16、凡是把不属于井下编制的人员、未经培训、未入工保、未经安全科办理合法手续的人员安排入井而又未经值班矿领导批准的,处罚安排者 100500 元/人次。17、凡是工人在矿内流动,必须经调出的队(班)或有关领导同意,并由安全科按规定进行转岗培训后办理相关手续,调入队(班)才能安排工作。否则处罚 100500 元/人次。18、未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彻底、上交安全隐患整改回执单不销号,处罚 100200 元/人条。19、对现场安全隐患不处理、违章作业不制止或处理、制止不了而又不及时汇报的,处罚 100500 元/人次。20、发生事故影响生
5、产或造成损失、工作失职造成损失、及材料丢失、浪费、按损失费用的 15%100%进行赔偿,矿车按 400 元每台。21、故意损坏井下各类标志牌及各种记录版的,处罚 200 元/人块。22、岗位工脱岗或不执行手上交接班,违者处罚 100500元/人次。工作时间参加娱乐(打麻将、扑克等)或超过规定时间娱乐的,处罚 100 元/人次。如造成正班停产,由当事员负所有责任。23、特殊工种岗位,安排未培训人员上岗作业,违者处罚 200元/人次。24、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违者处罚 100元/人次。25、未按规定组织召开班前会或未认真做好班前会记录,违者处罚 100200 元/人次。26、白天路
6、灯,宿舍无人必须关灯及空调。违者处罚 50 元/次。27、工作场所或宿舍、食堂清洁卫生打扫干净,炊事员个人卫生清洁,严禁乱堆杂物。违者处罚 100 元/处次。28、不积极配合事故座谈或事故调查,违者处罚 100200元/人次。29、不听从调度指挥和主动协助事故处理的,违者处罚 500元/人次。30、违章人员接到通知不及时到有关部门接受教育、处罚或队长不合作,违者处罚 200500 元/人次。31、不参加班前会、员工大会及各种学习(上班者除外),违者处罚 100 元/人次。32、不按规定参加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处罚 100 元/人次。33、旷工,违者处罚 100300 元/人次34、集体旷班,违者处罚 5001000 元/班次。35、所有员工必须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违者处罚 100 元/项次。36、凡是没有办理合法手续擅自离职、人为造成企业物资材料浪费、损坏设施设备隐瞒不报、盗窃工业器材,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工作失职、渎职而造成相关生产环节停工停产致使他人受到伤害、或致使企业财产受到损失者,处罚 2002000 元;情节严重者,应及时经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实施严厉惩处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