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信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部“规范管理、强基达标”总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和监督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制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更好地发挥安全信息指导运输生产、提高超前预防和预控能力、确保运输安全的作用,根据劳函【2005】227 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全信息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规定的安全信息,系指凡是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行车事故、人身事故、管理问题、设备隐患、职工违章违纪及其它影响水电、安全的信息。第三条:安全信息管理必须遵循的原则1、真实性原则。凡反馈的安全信息,必须做到件件真实、来源可靠、实事求是、具有可追踪性,杜绝虚假
2、信息、失效信息、重复信息和非安全信息、保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2、准确性原则。各类安全信息的数据统计和综合分析,必须做到全面、客观、准确、避免错、漏信息的发生。3、时效性原则。安全信息的反馈要及时、快捷、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提报,对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有整改。不得人为拖延,影响信息畅通。4、数质兼优原则。安全信息的反馈要克服只重数量、不顾质量问题,做到数质兼优。5、分层管理的原则。安全室负责统计、掌握和分析全段 B类及以上安全信息,车间要统计、掌握和分析 C 类及以上安全信息。6、奖罚并举原则。将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作为对各级干部安全逐级负责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干部逐级负责
3、制考核中兑现奖罚。第二章:日常管理第四条:安全信息建立段、车间二级管理网络1、段成立安全信息管理中心,设在安全室,全面负责安全信息的收集、反馈、分析、处理、应用、考核工作。2、维修所、各车间成立信息管理站,信息管理站设专人负责。负责将作业现场发生的信息、班组自控中发生的 A、B、C、D 类信息收集、汇总、分析情况反馈到段安全信息管理中心。第五条:各类事故、事件信息要按照相关文件的具体规定进行提报。反馈的事故、事件信息,必须真实反映概况、性质、损失、原因、责任、处理、教训和防范措施。第六条:安全信息管理中心、站的主要职责1、段安全信息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1)对段行车、劳动安全信息进行收集、登
4、记、统计和综合分析、调查处理。(2)按规定时间向安全信息管理中心反馈上级发现的安全信息处理结果。(3)对管内各车间、科室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评比。(4)每月 23 日上网通报管内各类安全信息,并跟踪检查,随时通报上级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信息。(5)根据文件精神及时对段安全信息管理细则进行修订完善。2、段业务科室安全信息管理职责:负责对本系统所发生的安全信息进行收集、登记、反馈并跟踪处理,凡是影响行车的安全信息,技术室会同安全室必须亲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3、维修所和各车间安全信息管理站的职责是:(1)负责对本所、车间安全信息的收集、登记、统计和综合分析、调查处理。(2)按规定时间向段安
5、全信息管理中心及时反馈安全信息。(3)按时间对上级检查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上报。(4)做到充分利用信息解决现实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第七条:安全信息等级及分类执行道部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和B 类及以上安全信息分类标准,具体明细见附件 4。1、信息等级行车事故信息。(2)事故苗子信息。(3)A 类信息。(4)B 类信息。(5)C 类信息。(6)D 类信息。2、信息分类(1)安全管理信息,主要是干部安全管理失职等行为产生的信息。(2)职工“两违”信息,主要是职工违章违纪方面的信息。(3)设备信息,主要是各种行车设备、安全监控检测设备信息。(4)其它有关行车、人身安全方面的情况反馈。第
6、八条:安全信息量化规定见附表 1第九条:安全信息的提报时限和要求。1、行车事故信息由安全室牵头,技术室具体负责整理,系统主管段长审核后上报。2、事故苗子由安全室或段调度在 2 小时内上报到路安全信息管理中心或值班监察。3、各级领导干部、各车间信息应在每日 15 时前将两日内(48小时)检查发现的 A、B 类信息报段安全室(须立即处理的,应当即通知车间),安全室负责在每日 16 时前将段有效信息上报到安全信息管理中心。4、对路领导批示的信息,系统主管段长要指定相关科室、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安全监察室和相关业务处。第三章:综合分析、利用、跟踪处理第十条:综合分析1、各车间每月 22 日前将月份安全分析报告上报到段安全室(安全分析报告格式见附件 3),半年、年度安全工作总结通过段办公网传到安全室“安全预测”栏内。2、安全室每月 25 日前将全段月度安全分析报告提报安全监察室,并按规定上报半年和全年安全工作总结。3、段安全信息纳入日交班、周大交班、月安全分析会和安全委员会中进行专题分析,各车间也要比照执行。4、安全信息管理中心除每周、月、季、半年、年对全段发生的 B 类以上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