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火管理制度一、动火证制度实行动火证制度,厂区内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凡在禁火区使用电焊(亚弧焊)、气焊(割)、金属切割机、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管道上使用电钻(电锤)、砂轮(磨光机)、塑焊机、塑料切割机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及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厂区内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切割、烙铁锡焊、喷灯、熬沥青、烘烤及禁烧残渣废液等,对在禁火区内施工时,可能产生撞击火花、摩擦火花、电气火花、静电火花的,也列入动火管理范围。二、对厂区内禁火区的划分禁火区是指公司(厂)划定的禁火线内(即禁烟区内)。禁火区内除固定动火区和必要的生产工艺用火外,禁止一切生活用火。固定
2、动火区是指机修车间及维修场所(电焊、气割、切割机等)、发电机房(柴油发电机)、锅炉房(煤火)、钯碳回收站(禁烧钯碳)。固定动火区内禁止使用生活用火。生活用火是指煤气灶、电磁炉、热得快、电饭褒、电炉、电吹风、火柴、打火机等。必要的生产工艺用火是指实验室内的烘灯、电热碗、电炉、酒精灯等。三、三级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实行三级管理。分别是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特殊动火:指正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场所和仓库、贮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一级动火:指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及其周围包括仓库、贮罐区周围的动火作业。二级动火:指除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外的动火作业。四、办理动火证有
3、关事项因生产需要在动火区内进行动火作业的(固定动火区除外),由动火部门(项目)负责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动火部门(项目)负责人在填写工作联系单的同时,填写动火作业申请单,然后一并递交给机修车间主任,由机修车间主任安排落实动火执行人,并在动火申请单上填上动火执行人的姓名,然后动火部门(项目)负责人将动火作业申请单交到安全科,特殊动火,由企业安全(防火)部门复查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一级动火,由动火单位所属车间主任复查后,报企业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二级动火,由动火部门所属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终审批准。动火部门(项目)负责人是指部门、车间(生产辅助车间)的经理、副经理、主任、副主任、班组
4、长以及车间的生产技术骨干。动火作业申请单必须详细填写。处置人及部门(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相应的栏目上签字。遇到多个部门、车间使用的场所动火时,应由相关部门、车间(项目)负责人各自填写动火作业申请单,按程序办理动火证。涉及的部门、车间(项目)必须派人对各自划分的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管道进行动火前的安全处置。五、落实动火现场监护人及其职责动火现场监护人员一般由动火申请部门落实,必要时保安部安全员或值班警卫到场一并监护。动火现场监护人员在动火前应对现场的安全处置工作进行复查,消除动火隐患。在开始动火时,动火监护人必须配戴“动火监护人”袖套,并且备好消防器材。在动火过程中,动火监护人应注意以下事项:当现
5、场处于不安全状态时(包括人和物),有权立即制止动火作业。在动火结束后,动火监护人与动火执行人、车间(项目)负责人一起检查动火现场,确认没有隐患后,才能离开作业现场。六、动火监护人员具备的资格必须是试用期满(三个月)或以上的企业员工或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细心,并具备一定的观察和判断处置能力。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懂得基本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应专业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报警,能处置一般的初起火灾。七、动火事故的责任追究在动火作业开始时,因设备、容器、管道清洗不彻底,造成设备、容器、管道爆鸣或爆炸、着火的,追究动火前处置部门(项目)负责人、处置人、安全员、动火监护人的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分清
6、主次责任。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因他人穿插作业导致火灾、爆炸及伤亡事故的,要 追究动火执行人和监护人的责任。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因动火器具发生问题,导致火灾、爆炸及伤亡事故的,要追究动火执行人和动火监护人的责任。动火执行人负主要责任,动火监护人负次要责任。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因相邻车间(工序)发生异常时,得到通知后,动火执行人未立即停止作业,动火监护人也未及时熄灭火种,导致火灾、爆炸及伤亡事故的,要追究动火执行人与动火监护人的责任。在动火作业暂停或结束时,、因未对动火现场进行危险隐患排查,留下火险隐患,导致火灾、爆炸及伤亡事故的,要追究动火监护人与动火执行人、部门(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以上相关人员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生动火事故,根据情节轻重与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大小,分别给予相应处分,按厂纪厂规予以处罚。发生重特大动火事故的,还要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八、车间内、外动火作业注意事项动火部位周围 10 米内一切可燃物、有毒有害物质必须全部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