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责任制1 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2 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3 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5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6 对各班组、各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做好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7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8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9 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资讯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