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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考核、奖惩制度.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00857 上传时间:2023-09-01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18.4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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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安全事故考核、奖惩制度一、目的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依据我公司现有安全状况及国家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全体职工。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安全事故,包括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三、奖惩执行程序1、安全科长负责按本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员工执行奖惩。2、总经理负责所有奖励项目及降级、免职、解聘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处罚项目的最后审批。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有关奖惩处罚进行记录和存档。四、奖惩的类型及等级(一)奖励1、精神奖励: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2、2、物质奖励:根据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所作出的贡献,给予现金 100-10000 元的奖励。3、根据职工所做贡献的程度,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可并用。(二)处罚1、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免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罚金:经济赔偿、绩效奖金考核。3、所有事故方面的处罚均应行政处罚与罚金并行。4、降级分为,将责任人降为代理或降级为比本岗位技术级别低的岗位,薪资根据新的岗位进行调整。5、降级为代理的,代理期间属于考核期,有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不予转正,由人事部门根据人事制度予以处理。代理期满,无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考核合格予以转正。6、责任人在事故发生时,及时

3、采取措施避免了事故及损失的扩大,处罚时可以作为参考意见。五、铁路行车事故分类根据铁道部 2000 年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按照事故的性质、损失及对行车造成的影响,行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 大 事 故、大 事 故、险 性 事 故http:/ 1 个,即按 1 辆(台)计算。由于车辆脱轨造成货物窜动将车辆撞坏、挤坏或货物损坏时,根据所造成的后果,确定事故性质。3、“直接经济损失”系指机车、车辆、线路、通信、信号灯技术设备损失费用及事故救援、伤亡人员(不含人身保险赔偿费用)处理费用。设备报废时,按报废设备账面价值减除折旧及残值计算;破损的设备按修复费用计算。4、“整备作业”系指机车进行给油、给煤、

4、给水、清扫、检查等作业。5、“重伤”系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铁道部关于重伤范围的有关规定、标准及医疗部门出具证明,由安监部门认定。“轻伤”系指 1993 年 9 月印发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中,将“轻伤事故”定义为“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者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6、“行车中断”,中断行车的时间,由事故发生时间起至实际恢复行车条件的时间止。7、“耽误调车作业”系指调度命令下达开始,至开始作业为止的时间,由于以下原因造成调车作业较平时的时间延长

5、或耽搁。(一)特别重大事故:1、机车、车辆在调车作业时(包括机车、车辆整备作业),发生冲突、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1)人员死亡 1 人及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 20 万元及以上。2、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后调度员立即报告值班干部。同时应通报下列人员,迅速赶赴现场:(1)总经理、事故部门主管(2)运转工段正、副段长。(3)安全货管科科长。(4)保卫科长。(5)工区工长。(6)相关人员经公司安全委员会对事故的性质认定后,逐级向相关政府行政部门报告。(二)重大事故:1、机车、车辆在调车作业时(包括机车车辆整备作业),发生冲突或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事故:(1)人员重伤 1 人及以上。(2)线路行车中断满小时。(3)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及以上。2、发生重大事故后调度员立即报告值班干部。同时应通报下列人员,迅速赶赴现场:(1)总经理、事故部门主管(2)运转工段正、副段长。(3)安全货管科科长。(4)保卫科长。(5)工区工长。(6)相关人员。(三)大事故:1、机车、车辆在调车作业时(包括机车、车辆整备作业),发生冲突或脱轨,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大事故:(1)线路行车中断满小时。(2)直接经济损失 8 万元及以上。(3)人员轻伤 2 人及以上。(4)机车、车辆脱轨,未造成经济损失。(5)机车、车辆冲突造成损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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