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公司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规范各类培训活动,保障培训效果,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是指 xx 物业公司,属下各分公司、单位,统称项目。第三条本公司内各级、各类培训,及对外顾问,全委托项目培训,适用本制度。第四条实行三级培训管理运作模式;1.公司级培训管理,品质培训部主要负责:1)培训体系的建立、督导、监控;2)培训管理指标、标准的制定和考核;3)公司级开发立项培训设计,并组织实施;4)开展公司级与培训相关的竞赛活动;5)安排经理级及以上人员外送培训、参观考察。2.项目级培训管理主要负责:1)宣导、实施公司培训管理工作手册和培训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
2、负责本项目的培训日常管理及监控;2)制订项目培训计划(培训对象主要是管理人员),并组织实施;3)开展项目级与培训相关的竞赛活动;4)负责新员工入职培训;5)安排主管级及以下人员的外送培训,参观学习;6)参予公司组织的培训管理活动。3.部门级培训管理主要负责:1)执行公司培训管理工作手册和培训制度;2)制订部门培训计划(培训对象主要是一线员工),并组织实施;3)负责本部门一线员工的上岗培训、岗位培训。第五条各项目,部门负责人在公司培训管理工作中,担负本职位接班人及其下层的培养责任,应当对下层进行针对性的培训,为下层培训创造条件,检查下层培训效果。第六条员工应明确自身的培训需求,积极参与培训,并自
3、觉将培训成果落实到岗位工作中,以提升工作能力及改善工作绩效。第七条培训计划1.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由品质培训部负责制订,由最高管理者批准实施。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主要包括专项培训、贯标培训和培训竞赛活动等。丰富员工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改善员工素质,为公司培养具有创新、开拓精神的,符合公司所需的各类人才。2.项目年度培训计划由该项目负责制订,报项目负责人审批后,交品质培训部备案。项目年度培训计划由该项目自行组织、实施培训。品质培训部监督检查。3.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性质、人员结构、自行制订,经本部门经理审核,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实施。4.新项目进驻培训计划由策划拓展部和管理处制订,品质
4、培训部给予必要协助。第二章入职培训第八条入职培训是提升加入公司的经理级以下员工及因故未参加过入职培训的试用期员工的培训。通过培训使新员工对企业历史、经营文化和规章制度有全面了解。熟悉公司环境;了解本企业对员工职业道德,服务意识,礼仪规范的要求。同时对新员工的基本素质进行初步考察。第九条入职培训由各项目组织、安排,本部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安排。第十条入职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仅仅包括下列课程:公司介绍、员工手册、安全知识、品质意识、服务意识、礼貌礼节。第十一条入职培训原则上固定在每月底进行,培训时间为 2 个工作日,可视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得少于一个工作日。第十二条入职培训应进行开卷考试,未及格人员应及
5、时安排补考,补考不及格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第三章上岗培训第十三条上岗培训是为了使新入职员工及转岗员工尽快熟悉本职工作,掌握基本工作技能。第十四条公司本部各部门,各项目负责本单位新入职员工及转岗员工上岗培训,品质培训部负责检查、指导、规范上岗培训工作。第十五条设立不同岗位入职引导人,由入职引导人全面负责新员工(或转岗员工)的培训。入职引导人应熟悉职责及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具备胜任的资格和能力。第十六条上岗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仅仅包括下列内容:1.本部门及其与其他部门的关系;2.所在岗位的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3.岗位职责及相关的知识和技能;4.工作环境;5.生活设施;6.工作规定;7.工作同事。第十
6、七条上岗培训应组织理论或实操考试,验证培训结果,并保留考核记录。上岗培训考核内容应当覆盖上岗培训内容,且每季度试卷应变换内容。第十八条考核试卷应当评分,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者,不予转正。第四章在职培训第十九条在职培训包括开发培训、专项培训、岗位培训、竞赛活动等;品质培训部负责组织公司统一的开发培训和开展与培训有关的竞赛活动;项目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专题培训;主管、队、班长负责下属员工的岗位培训。第二十条开发培训是鉴于公司的发展及员工以后的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一种面向未来的人力资本投资的活动。第二十一条开发培训必须遵循如下原则:1.公司发展需要与个人发展需要相结合的原则;2.满足各层次需求的原则,包括公司的需求、岗位的需求和个人的需求;3.满足不同时期需求的原则,包括目前的急需和中长期发展的需求。第二十二条开发培训项目的选择必须按照如下方法:1.收集信息,把握趋势。广泛、及时地收集信息,包括国家政策变更或新政策出台,兄弟企业的各种信息,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析判断,把握社会、行业的发展趋势。这是开发培训项目和培训项目能否定位准确的前提;2.发现问题,提出设想。即找出公司现存需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