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讲解了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并接受相关培训后才能上岗。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确保患有特定疾病的人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出现特定症状时,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防护措施。从业人员需遵守“四勤”卫生习惯,禁止不良行为。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建立健康档案,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描述了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计划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初次培训时间根据不同角色有所要求,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培训方式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需离岗学习,直至合格。企业需建立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和考核结果。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行业的企业,特别是那些涉及直接入口食品的企业。该制度为企业的健康管理和培训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道德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