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粉磨厂夜班值班制度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是生产发展的前提条件。尤其是我们分厂大量的机械设备生产,我们更不能忽视,必须强化安全生产,在生产活动中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有效控制夜班生产效率及质量,严肃厂规厂纪,确保正常运作,特制订粉磨分厂夜班管理制度:1、值班时间:19:30-07:302、要求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手机 24 小时开机;3、值班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值班室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脱岗、离岗和怠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需提前告之分厂领导进行调整,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运转。4、值班人员必须安排分厂安全小组成员值班,不得雇请临时人员和工人值班,不得以
2、电话代替值班室。值班人员必须懂政策,熟悉业务和值班规程,能够妥善处理日常事务。5、值班人员每 2 小时到现场巡查一次,记录现场各工段机械设备运行情况,岗位人员数量,安全状况,认真做好记录;6、夜班巡查领导发现岗位员工有睡觉、串岗、离岗、听音乐、看小说、游戏、聚众聊天等违反纪律行为的处当事人人民币 100 元罚款,同月出现 3 次者做停班处理。同时该工段当班班长负管理责任处罚人民币 20 元(有当班值班现场主管的同样处罚人民币 20 元,负管理责任)。7、巡查领导发现夜班主管、班长带头违反纪律的,处罚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加倍处理,对不服从者采取停薪停职处理,并移交司法处进行教育。8、夜班值班现场主
3、管及夜班各生产线小班长,应不定时在现场巡视,发现睡觉、串岗、离岗、听音乐、看小说等违规违纪行为应立刻制止。对屡教不改者值班主管及各生产线小班长有权对其进行立即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夜班记录上进行记载,次日向分厂领导反映。9、夜班带班小班长应随时关注本班组员工作质量、工作状态。发现睡觉、串岗、离岗、听音乐、看小说、聚众聊天等违规违纪行为应立刻制止。对违反纪律次数超过 3 次且不听劝告者,不用向分厂领导回报,依据分厂厂规厂纪立即做出处理,第二天向分厂领导汇报即可。10、各工段主管班长负责管理各自的范围,维修中及停止生产的生产设备必须有明显的标示牌挂在设备的醒目位置。11、安全生产中突发情况值班人员如不能处理应及时向分厂领导汇报。12、对重大紧急事故、生产设备质量事故等突发及重要紧急事件,必须在事件发生(或发现知晓)后 2 小时以内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13、分厂领导应对夜班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采取抽查形式,如发现有脱岗、离岗、怠岗现象或联系不畅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严重者,依据分厂厂规厂纪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