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45”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4 月 5 日 14:35:59,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二号线分解炉内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1 人重伤 3 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 160 万元。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8 年 4 月 10 日,经县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县安全监管局局长杨东任组长,县安全监管局、县监察委、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经科委以及相关专家等部门单位人员组成的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4.5”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通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
2、求是、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1.事故发生单位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宁上峰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高河镇金塘西街 25 号;生产地:怀宁县月山镇奇隆村;法定代表人俞*明,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成立日期:2008年 9 月 2 日;经营范围:水泥熟料、水泥、水泥制品等,有两条日产4500 吨水泥熟料生产线,第一条生产线于 2010 年 9 月投产,第二条生产线于 201
3、2 年 5 月投产;2013 年 12 月创建二级安全标准化,2014年 10 月通过二级安全标准化复审;现有职工 473 人。该公司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合法有效。2.工作时间及人员配置因二号线篦冷机 7、8、9 三个室漏料严重,该公司于 4 月 1 日制定了临时停窑检修方案,计划停窑 12 小时,并做好了准备工作。4 月 4日发现篦板漏料更加严重,生产部即于下午下班前与烧成车间、设备保全部商定,于 4 月 5 日停窑检修更换边护板。4 月 5 日 5:30 停窑,篦冷机维修现场共 10 人,烧成车间副主任许*贤、安环部安全员杨*强及维修工 8 人,计划维修 8 小时;上
4、午 9 点人员开始进入篦冷机工作。14:22 许,机械技术员通知中控操作员停窑尾送煤罗茨风机,并于 14:30,开了 20 秒转子秤(送煤风机未开)。14:31,DCS 工程师开始校秤并通知操作员开送煤风机。3.工艺布局怀宁上峰二号线为 5000t/d 预分解窑,回转窑规格4.8m*74m。系统工艺流程:生料由入窑提升机喂入预热器,通过 1-4 及旋风筒进入分解炉内,经 5 级筒入窑煅烧。烧成的熟料在篦冷机(规格 4.2m*34m)内冷却后,入熟料库存储。用于物料分解和熟料煅烧的煤粉由窑尾、窑头转子秤按 6.5:3.5 左右的比例称量后分别输送至窑尾和窑头。窑尾配煤系统供料能力0-35t/h,
5、经转子秤称量后的煤粉由送煤风机(169.5m/min,风压78.4KPa)输送至分解炉。怀宁上峰煤粉制备系统属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该系统设置在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均使用了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符合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分解炉爆炸后,该系统完好无损。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3 月 29 日,烧成车间向生产部反映,二号水泥生产线篦冷机 7、8、9三个室漏料,生产部同设备保全部、烧成车间商议后确定 4 月初临时停窑一天,更换篦冷机篦板;设备保全部在 4 月 1 日制定了维修方案,明确了维修内容,主要维修项目有篦冷机三段漏料处理、托轮漏油处理、转子称波动处理,预计
6、停窑 12 小时,凌晨 5 点止料冷窑,下班前检修结束点火;4 月 4 日,篦板漏料加重,设备部、烧成车间决定4 月 5 日停窑检修。4 月 5 日 5:30 停窑,9 时维修人员开始进入篦冷机工作(有限空间作业票时间是 9:00-19:00),安环部安排 1 名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监督;14 时左右,烧成车间主任许*贤在一段,对篦冷机侧壁一小块脱落浇注料处装模;14 时,工艺工程师吴*安排机械技术员朱*宝和 DCS 工程师鲁*杰对窑尾煤粉转子秤进行校验;14 时 20 分,朱*宝到达工作现场,打开秤体塞头,测秤体间隙时发现秤体里面有煤粉,停止送煤风机,开转子称 20 秒;14 时 30 分,DCS 工程师鲁*杰到现场,发现煤粉仓闸板阀(手动)未关闭,即到二楼关闭闸板;14:31:11,在知道秤体有煤粉的情况下,开启送煤风机和转子秤;开启送煤风机前通知窑尾检修人员撤离,但没有通知篦冷机内检修人员;14:35:59,分解炉发生爆炸,爆炸冲击波一个方向沿着分解炉进入 1-4 级旋风筒,造成部分膨胀节损坏、部分预热器浇筑孔吹翻,另一个方向沿着回转窑进入篦冷机,将机内工作人员瞬间击翻,造成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