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铜厂河2014第 11 号签发人:刘志远关于镇雄县铜厂河煤矿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复工安全隐患排查的请示场坝煤管所:根据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雄县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复工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明电2014 32 号)文件要求及 9 月 20 日镇雄县政府召开的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会议精神,我矿于 2014 年 10 月 12 日申请矿山救护队镇雄县铜厂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2 进行了入井侦查,侦查结果为现场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患,可以进行隐患排查工作。为确保隐患排查工作有效落实,经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并报申场坝片区煤管所批准,同时邀请场坝煤管所领导及挂矿干部来我矿现场指导进行隐患排查。特此请示2014 年 10 月 13 日主题词:铜厂河隐患排查请示抄报:场坝煤管所抄送:矿属各单位各部门镇雄县铜厂河煤矿2014 年 10 月 13 日印发